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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中华独中的校地可能变成政府的校地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34pm 19/10/2012


关丹中华独中的校地可能会变成政府的校地 ????。

可能吗 ?可能吗 ?会发生这种事吗 ?????

当然可能,也会发生这种事。拉曼学院柔佛州分院在新山大马花园的40亩校地不就是啰。

当年拉曼学院的分院是要建在新山大马花园的一段40亩的土地上,不是今天建在昔加末拉美士路7英里的泉茂山园丘那芭窑里的。

发展商郑镜鸿要报效40亩地给马华建拉曼学院柔佛州分院,我那死鬼上司拿督陈炳坤来到昔加末二话不说立刻告诉我“国荣,国荣,我们得到了一段在大马花园40亩的土地建拉曼学院柔佛州分院了,是郑镜鸿报效的”。
拉曼学院柔佛分院 rahman college johor branch
拉曼学院柔佛分院
(图源:http://www.tarc.edu.my/contact.htm)

我问他,几时会割名给拉曼学院 ?

拿督炳坤说,还没有,要等那段花园的蓝图批准后割出来先出了牙兰才能割名给拉曼学院。

这可把我吓了一跳。我告诉拿督,你要交待的很清楚才可以。一定要交待必须在申请蓝图上写“拉曼学院校地”。不然会变成政府的“学院校地”。

拿督说,人家郑镜鸿不会吗,要你告诉他。

哇!郑镜鸿报效40亩地给马华建拉曼学院柔佛州分院。拿督陈炳坤是马华州联委会的主席。马华柔佛州联委会开会后便争先恐后到那段写着“拉曼学院柔佛州分院校址”大牌的土地上拍相上报显威风。

怎知,后来那段40亩的拉曼学院校地真的变成了政府的“学院校地”。这个消息面世时我已经离开了马华。但是,拿督陈炳坤来昔加末我就故意去挖苦他问“拿督,拉曼学院柔佛分院几时会建呀 ?”。

他唉的一声说“被你讲对了,蓝图上没有写拉曼学院校地”,只写“学院校地”。柔佛州州政府的内阁批准了那份蓝土,那片40亩的“学院校地”归教育局的。

我暗地里高兴,再挖苦他说“马华可以大力争取回来呀”。

他被我挖苦到唉唉声说“我们要求修改那蓝图。怎知已经在宪报上公布了是归教育局的地,不能改了”。内阁里有马华的州行政议员,包括他自己,都签了名通过那份 蓝图,还有什么理由大力争取。自己通过自己怎去推翻。州教育局长说申请蓝图上明明是写“学院校地”不是写“拉曼学院校地”。

这就是马华的令棍嘴脸。在内阁里不关心问题,只顾着签名又签名。等发生了问题才在报纸上像被鬼鸟到那样鬼喊鬼叫“我们会大力争取”来骗华社。

关丹中华独中发生问题也是如此。人家为了装华社的山鸡笼,告诉他们“我们发一份准证让你们建一间新独中”。

唉呀!新独中!好也,我们同意。

你们同意。那好,批准新独中一间,把1948及1967年的诠释法令第40(2)(b)引进“新准证内”。有关法令条文说 《power to grant a licence, permit, authority, approval or exemption includes power to impose conditions subject to which the licence, permit, authority, approval or exemption is granted》。

请注意“impose conditions subject to which the licence, permit, authority, approval or exemption is granted”。

假如是批准分校,教学的新条件和母校不符便是“不合理的条件”。批准新校附上新条件是“合理”的。

关丹独中
批准一间独中那么难吗?
(图源:南洋商报)

为了“扣着”华文的喉咙,批准分校也是一张纸,比准新的一间独中也是一张纸。但是,批准分校无法扣着你独中的喉咙,新校就可以。那就先让你华社高兴,再让你内乱。批准一间新独中给你。

我看他气到那个样子,实在太高兴了。哼哼,令伯不是没有告诉你他妈的。你他妈也不想想,令伯是画图的,蓝图的问题你令伯比你他妈的清楚多啦。你他妈敢敢以为你是令伯的上司就可以不听令伯讲。

指控拿督陈炳坤完全没有听劝告也不对,他也像关丹中华独中被装到山鸡笼。

马华被人家装到山鸡笼,郑镜鸿做的公德做进草堆里。马华因得到40亩的拉曼学院校地高兴过度中了马上风。唉!命也。

还有一位也是不听令伯讲。结果,庙地在蓝图上不是注明“Existing Kuan-Tee Temple”,而是“Tanah Lapang”。

当年昔加末焜明园建好后,一批焜明园和附近地区的居民民在阿B的带领下把当年由南络园胶工建的一间小小的关帝庙改建成一间大庙。

我告诉阿B, IOI在4英里的建屋蓝图已经批准。但是,和尡明园隔壁的还没有提出申请屋业发展蓝图。不过,也会很快的被提出。我叫他写一封信到IOI总部和去见他们的 屋业发展经理,要求他们把关帝庙那片地在蓝图里注明“Existing Kuan-Tee Temple”。

阿B讲的话和拿督陈炳坤的一样,“人家IOI的发展商不会吗,要你符国荣教 ?”。

后来IOI申请的蓝图是写“Tanah Lapang”不是 “Existing Kuan-Tee Temple”。现在政府的蓝图上是“Tanah Lapang”。

更加不幸的是,关帝庙广建后的不久,其对面也建了一间回教堂。除非国阵在下一个大选倒台,我敢拍烂胸膛担保,只要国阵再执政20年,这间“建在”政府的Tanah Lapang上,回教堂对面的关帝庙会凶多吉少。

华社的领袖就是那种令棍脸,能按法律处理的问题不依法处理。等问题发生了才像被鬼鸟到那样在报纸上发表令棍鸟论。

早几天报纸报导“关丹中华独中校地位置未定”。这也就是说,报效给关丹中华独中的15亩校地也和郑镜鸿报效给拉曼学院的40亩校地一样,是一片地中的一部份。必须提出申请蓝图才能分割出来。

只要申请的蓝图中没有写“中华独中校地”或 “Projek akan datang”而是写“校地”。那就拜拜了。华社只能看着别人爬搂找鸡爽快罢了。

马华都会犯上那种令滚错误,把到了嘴吧的大肥肉弄不见掉。关丹中华独中的领导人是什么料理 来的?????

华社永远要记着,马来人有5百年的宫庭行政经验,有150年的政府行政法经验。华社在这一方面连人家的马屁都追不上。除非处事小心,怎不会中到人家装的山鸡笼 ??????

华社令袖为了拍人家的马屁,怎会想到会被马反脚踢到4脚朝天?????


关丹独中争议
我说这是独中就是独中...
(图源:
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441942012523684&set=pb.113001295417759.-2207520000.1350654422&type=1&theater)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10月19日






华社领袖被装到“关丹中华”山鸡笼。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9:25pm 27/09/2012


真没想到当年国阵的老豆联盟用来装华社支持将华文中学改制为国民型中学的山鸡笼放了几十年生锈了还能用来装“中华独中”的一批傻山鸡。

这批傻山鸡被装到后不是大家想办法解结问题,而是在那山鸡笼里骂架喊来喊去。一批喊“这不是独中”。另一批喊“谁讲不是独中”?。一批喊“不是独中不能参加统考”。另一批喊“谁讲不能考”?。

我说“你们喊条令棍呀”。都给我静静的听我说,再吵就立刻把你们宰了煮咖里。
是不是独中是由你这些傻山鸡讲的吗 ? 是1996年的教育法令讲的。

1996 年的教育法令第 2节说《“private school” or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means a school or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which is not a government or government-aided school 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请注意《is not a government or government-aided school 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请问关丹那间“中华中学”是一间政府学校或是政府“资助”的学校吗 ????

假如不是政府学校或政府资助学校,关丹中华独中便是一间“私立学校”,即是“是一间独中”。吵什么令棍 ????

能否参加“统考”是统考的章程的问题,也不是由你们这些傻山鸡讲的。因为统考不是公共考试,除了某些人可以参加有关考试,外人是不可以参加。

我国1996年的教育法令第69条文第(1)节说《 Subject to subsection (4), no person or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conduct, permit or  cause to be held or conducted, or be in any manner concerned in the holding or conducting of, any examination for any pupil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or for any private candidate without the prior written approval of the Director of Examinations》。

这1996年的教育法令第69条文第(4)节《 Subsection (1) shall not apply to—

(a) a body or syndicate established to manage and conduct examinations under paragraph 68(e);

(b) the Malaysian Examinations Council established under the Malaysian Examinations Council Act 1980 [Act 225]; and

(c)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which conducts its own examination, test or other forms of assessment for the purpose of assessing its own pupils》。

统考是1996年的教育法令第69条文第(4)(c)节说的《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which conducts its own examination, test or other forms of assessment for the purpose of assessing its own pupils》。

这也就是说,统考是学校的“内部”考试。而这种内部考试,只准校内学生参加或由多间学校连合出题让有关学校的学生参加。

假如关丹中华中学是一间独中而且教学方式和组织统考的60间独中的水准也是一样,当然应该也可以让他们的学生参加才对。

可是,关丹这间中华独中没错是一间独中。但是教学方式是32制,即是3年初中,2年高中。目前60所独中是33制,即是3年初中3年高中。这种教学制度是早期保留下来的。

由于这是“老古董”制度,也只是华社的独中用,政府官员假死只懂32制的3年初中,2年高中。所以便批准了32制的私立中学一间给你们啰。

那些喊关丹中华不是独中是因为独中的教学媒介语是华文,这间的教学媒介语是国语。这便是华社的草包领袖走进山鸡笼里还不知道怎么样走了进去。

华社领袖对政府的行政了解是“零蛋”。为了阻止你们用华语为媒介语,令伯批准一间全新的独中给你。然后动用1948年及1967年的诠释法令(往后简称“有关法令”)例入“批准条件”,教学媒介语必须是国语。

假如是批准中华独中分校,这样的条件就变成不合理。因为吉隆坡中华独中的教学媒介语是华语。没理由一间学校两种媒介语。

只要批准的条件不合理,申请者是可以到法庭提出挑战。为了避免受到挑战。令伯批准一间新的“私立中学给你”,让你们高兴到喊“谢主龙恩”。

这些华社傻山鸡是被有关法令第40条文第(2)节(b)段的《 power to grant a licence, permit, authority, approval or exemption includes power to impose conditions subject to which the licence, permit, authority, approval or exemption is granted》。
 
好了,你们这些被山鸡笼装到的山鸡假如不服气可以在山鸡打过。那山鸡笼放了几十年生锈是免不了。不过,还是很耐的。你们尽管在里面拼过。

哈哈哈哈。一批傻山鸡。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26日






关丹中华杂中明年中招生 ? 快过鸡公骑鸡母呀。会有问题吗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8pm 24/09/2012



哇 !请大家拿2012年9月22日的星洲日报来看。头版新文图文并茂刊登肥子祥和几个啦啦队比起大母指,肥子祥笑到嘴开开,见牙不见眼。为什么 ????

喔!原来是关丹中华杂中要开课啦。快过鸡公骑鸡母呀。会有问题吗 ?会害华社花“冤枉”钱吗 ?

让山人算一算。

唉呀 !不对呀。时辰不对路呀,和八字相冲。搞不好华社会破很多冤枉财呀。不能急,不能像鸡公骑鸡母那么急。要慢2年才开学。不能在2014年开学。这2014是“饿临遇死”。他妈的,大吉利市呀。饿到死。死的多么惨呀。

不要活活饿死就得“扑水”又“扑水”又“扑水”。华社有几多水好扑呀 ????

新闻字里行间报导《关丹复办独中公委会执行顾问单思立方天兴说,为了赶在2年内正式开课,工委会已征得热心人士赞助位于甘孟的店屋,作为临时校舍。他说“我们获得热心人士赞助6至8间店屋作为临时校舍”》。

唉呀 !顾问是单思立来的咧,料理一定有看头。但是,不知道他有没有把1996年的教育法令,土地法典,1976年的地方政府法令和有关法规背熟了吗 ?。

假如没有背熟来,华社就要分分钟为了关丹中华杂标独中破财和摇尾乞怜了。

再者,热心人要赞助的店是“shop house”或是“ shop office ”呢 ?这两种令棍建筑屋用处不同,防火和逃命的设备也不同。连卫生设备也不同。

不论是shop house或是 shop office,开一间“补习班”市议会还可以按照地方政府法令下的法规发一张“营业礼申”给经营者。要用店屋当校舍,除非市议会,土地局和消防局都吃了熊 心豹子胆,每人再吞一粒黑猫胆。不然,他们是绝对不敢批准让中华杂中用店屋当校舍。因为不论是shop house或是 shop office其用途是做为经商和办事处。学校不是经商,也不是办事处。

假如商店能当校舍,昔加末的中央华小老早就搬到雅雅山花园啦。因为中 央华小是“特小型”小学,3到4个细老哥罢了。校舍兼办公室一个店面楼上太宽了。这样教育局都讲“打玻璃tak boleh”。他们怎敢批准中华杂中用商店当校舍。他们得到批准的话,肥子祥,you come to Segamat to solve this super mini school problem。

昔加末莪馬里園坵內的中央華小與淡小共用校園,今年共有6名學生。(圖:光明日報)
昔加末莪馬里園坵內的中央華小.
(圖:光明日報)

教育局敢批准,土地局,市议会和消防局敢吗。同是马来西亚教育局,敢有两种批准标准吗 ?????

就算敢批准,中华杂中的“店屋校舍”是没有“报生纸”的“偷度婴”。华社分分钟会破财消灾。分分钟必须摇尾乞怜的求“Encik tolong,encik tolong lah”。也必须分分钟看人脸色。

作人,有须要贱到摇尾乞怜吗 ???

为什么有法律不依法处理问题,却为了出条令棍风头拿华教当猴子来玩。昔加末的雅格华小便是一个例子。

回想当年,昔加末马华公会认为申请雅格华小从陈永园搬到昔市太子园是1001夜的故事里才会有的事,当然不申请,也不协助申请。不但如此,还警告申请者薛开拓“别害马华”。

怎知,薛开拓和他的几个傻朋友追上追下,雅格华小成了独立后柔佛州第3间准许搬迁的华小。这一批准,很多马华的令棍乌龟立刻伸出头来排队,图文并茂上报争功劳。

为了把功劳统统霸下来,便把薛开拓另4位迁校的开山鼻祖踢出董事部。

至此,迁校准证批准了,校地也由丹斯里李生静报效了。这时候把那几个傻子赶掉,功劳也就名正言顺全归才伸出乌龟头来的啦。

但是,它们忘了,校地是同一张牙兰的11亩的5亩,还没有分割出来,也还没有申请改土地用途。校舍图申请是申请了,但是还没有得到批准。

这批乌龟假大爷为了要在2004年的大选前开学向华社讨功劳,拍马华总会长林良实的马屁,校舍图还没有批准便比鸡公更加的急,爬上去就建。怎知,校地是11 亩的5亩原本是IOI改为商业用途,没分割出来也是商业用途。商业用途申请要建学校便“打玻璃”,校舍图的申请便被县议会踢了出来。

校舍正在建,校图被踢出来管他娘的照建不误。假如停工,头就必须缩回乌龟壳里,不然那张令棍脸要拿去那里放?????

一批有头又有脸的社会栋梁“非死”最重要吗。照建。

图被踢出来当然是退回给画图师。画图师没有收到钱当然把图押着,只口头报告“你们的校图被踢啦。请先分割那片地和Ubahsyarat”。

哼哼 !你是谁,替我们画图的奴才罢了吗,为什么要听你的 ?我们有马华总会长林良实作靠山。You know ? 照建。

校舍建好了,乌龟假大爷便申请进水电,没水电读条令棍书。为了申请水电,便 “串通”昔加末县议会发一张”临时CFO”拿去骗各有关部门。你们看呀有“CFO”的咧。

校舍图都没有准,被踢出来了。怎可以发出“临时CFO”???背后的故事是什么连由红毛丹医院偷跑出来的山顶龙都知道是什么一回事。普通人会不懂吗 ????

柔佛消防局亚哥头来看。哦 !楼梯不够,不符合1984年统一建筑物法规(UBBL)。必须多建2副楼梯。

妈呀 !校舍建好楼梯不够。这回惨也。想办法啊。

烧铁佬讲烧两个铁楼梯不就可以了吗 !。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多少镭 ?

不贵,两座3楼高的铁楼梯才RM150,000-00罢了吗。2004年广西村的树胶园一英亩才卖RM20,000-00。那么RM150,000-00是等于7英亩半的树胶园价值。现在那种树胶园7英亩半是RM750,000-00咧。

谁出RM150,000-00,7亩半的树胶园做两个铁楼梯 ???

这当然是“都金纳”。问题解结了吗 ? 答案是NO。为什么 ?

因为校舍图从来就没有被批准,也老早被踢了出来。那张临时的CFO也只有6个月的寿命。所以没有建电房。没电房只能进小电,不能进大电。

小电只够校舍用而已。怎知,这边校舍图没准就建,那边连图都没有进便建一间大礼堂。为了拍林良实的马屁,他没出半分钱,礼堂却命名《林良实礼堂》。这种马屁拍的很是响亮。

怎知,才拍几巴掌,林良实被发现出问题,不准再出阵。现在久不久他必须上法庭上报到。

礼堂没有大电,宴会夹起鸡肉要塞进嘴里突然一暗,把鸡肉塞进鼻子里。心里骂到“他妈的,什么令棍TNB,害令伯把鸡肉塞进鼻子里”。

老兄,别骂TNB,错不在TNB。是你们金纳的令棍头错。建筑物图没准就建,图被踢照建,没有进图也建。都英gat印尼都punya冷哥里金钠,大芭椰依骨 温浪(Du ingat ini du punya negeri Cina,tak paya ikut undang)。冷哥里金钠玻璃(negeri Cina boleh )“烟酒烟酒”。死你,烟玻璃,酒打玻璃。

结果你老兄要娶二奶宴会,必须叫罗里拉发电机来呀。免得一暗,本来要拉二奶上车进洞房,回到家一看把岳母娘给拉回家。好彩没拉进洞房。

雅格华小的故崽完了吗 ?还没有。

下集是,雅格是11亩的5亩,还没有分割出来。分割出来后还必须割名。割名了还要拿去UBAHSYARAT。还有呀,地税好像欠了近百万。

分割出来3千元够用啦。割名呢?。律师会争着打广告“敦符国荣博士大律师协助雅格华小办理割名”。当然是不收手续费的啦。但是,在“专业行为凖确法规”不能讲“免费”。可是注册费政府收你雅格董事老爷必须出,估价印花税也应该你老爷出,欠的地税必须出。

注册费不会很多,印花税就没有命了。怎么说 ???

因为印花税是跟据估价局的估价5亩校地的价值和建在上面的建筑物来计算。5亩市区地1亩5百千,5亩是2百50万。校舍5百万。共7百50万。

要割名的“先决”条件是“欠的地近百万拿来”。然后是:-

割名注册费是:-

1。RM25,000-00 到RM50,000-00是.......RM      80-00
2。RM50,001-00到 RM100,000-00是......RM     150-00
3。RM100,001-00到 RM200,000-00是...RM     300-00
4。RM200,001-00到RM300,000-00是.....RM     600-00
5。RM300,001-00到RM400,000-00是....RM   1,500-00
6。RM400,001-00到RM500,000-00是....RM   2,000-00
7。存下的RM7,000,000-00每RM50,000-00 是RM100-00。


7百万是.....RM  14,000-00

割名注册便是RM18,630-00。割名印花税又会是几多。请看。

割名印花税是:-

1.第一个1百千是 1%..................RM   1,000-00
2.第二个1百零1千到5百千是2%.........RM   8,000-00
3. 存下的5百零1千到7百50万是3%.......RM 210,000-00
2共印花税是..........................RM 219,000-00


割名好了就必须UBAHSYARAT。UBAHSYARAT,1亩是30千到60千。算他妈的40千吧。5亩便是2百千。

雅格华小将来要搞清手续所花的钱是:-

1。办割名律师手续费可免.............RM         0-00
2。付清所欠的地税,假定.............RM   600,000-00
3。割名注册费是.....................RM    18,630-00
4。割名印花税是.....................RM   219,000-00
5。割名后UBAHSYARAT政府收费是.......RM   200,000-00
............................总共是  RM 1,037,630-00
                             
这RM1,037,630-00 因华社的令棍领袖好出风头造成80%是付了冤冤枉枉的钱,即是RM830,104-00是冤枉钱。一间小小的小学就害了华社花了如此他妈多的冤枉钱。请问新山宽柔古来分校学校建了好几年才割名又是花了华社几多冤枉花了钱 ???????


现在来了“关丹中华杂中”又会花掉华社多少冤枉钱 ?????

我不反对任何人出钱建学校。但是,我反对华社的令棍领袖为了出令棍风头“害华社出冤枉钱”。要出冤枉钱,倒不如把钱拿去暹罗找暹鸡,到欧洲抱金丝猫来玩。钱 给你拿去出风头,倒不如令伯留着自己风流爽快不是更好吗,为什么做 “太令珙”去益国阵阵政府。他们对华校很好吗 ??????

为了避免关丹中华杂中的领导人害华社出冤枉钱,别学鸡公骑鸡母。还没有看清楚来路,彭亨机器公会的主席便喊“我们公会出20万”。

你自己的钱吗 ?喊的那么大声。你的公会章程有说可以把公会的钱由你喊捐就捐吗 ????

20万会员的钱由你一个人喊出风头,会员没有风头出。公平吗 ?应该由会员特别大会做决定要捐20万或20元。

为了避免华社出冤枉钱,所有华社捐给关丹中华杂中每一分钱都的进到一个“关丹中华杂中建校基金”的户口里。银行户口其中一个签名者必须是董总的代表,另一人是关丹中华杂中两位代表董事的任何一人。这三人不可把户口里的钱支出,除非:-

1。先决条件是热心人士捐的15亩地割名给关丹中华杂中。这是必须立刻处理的第一件事。
请记着,空地割名印花税是空地估价。建了校舍连校舍一起“估”。请别做这种令棍头路,也别做替政府赚钱的“太令珙”。

2。第二件必须处理的是,一转了名,立刻提出申请UBAHSYARAT,把那片农业地改为校地,不然申请的校舍图绝对不会被批准的。

3。 同时搞清楚校地的边界将校地清理后保留边界十尺做为保安用途。在这边界种上那种十尺高的小黄竹当篱笆。这种黄竹一生密,老虎也无法通过,别说小偷或另有居 心者进得了。

假如围篱笆,小偷或另有居心者只要带把铁剪便能无声无息,不必十分钟便能剪个恐龙也能过的大洞。保安人员不可能分分钟巡15亩宽的学校边界。 他们只能看守进出口。

同时顺便設计校地的LAYOUT并公开和贴在网上让社会人士看和批评那样的LAYOUT合用或不合用。建筑物建了就不能改。

4。UBAHSYARAT好了才申请校舍图的批准。校舍必须要有“残疾人”的通道。这是法律限定的。

假如关丹中华杂中董事部没有按上面1到4先后处理问题,保管捐款的信托人不得从印行支钱个学校董事部。

顺便一谈关丹中华杂中参加考统考。统考是给33制,即是3年初中3年高中的独中考的。关丹这间杂标独中是32制,即是3年初中2年年高中。不够水准考。

要靠可以,再到其他独中读一年啰。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24日






太令珙(tai ling gong)不是粗口。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45pm 15/09/2012


太令珙是客家话。但是在中国的客家人不知道太令珙是指什么。就像“猪毛丹”是南洋的华人发明的“大热症”。中国的医书找不到“猪毛丹”。

这一句“太令珙”是在战前到南洋找生活的客家人发明来讥笑那些个子大大,但不敢上楼找鸡的男人。

当时南来的华人都是单身汉,也大多数是做牛工。出粮,即是领了薪水便到附近的市镇走走。有些便爬楼找鸡。有些不找鸡。

那些找鸡的看见同伴个子大大的男人傻傻不会找女人。便封他们为“太令珙”。太,客家话是大,是指大个子。令,是客家话指男人的那话儿。珙,是可家话指傻或傻子,傻瓜。太令也可以指 “大话儿”。

当年的鸡寮旅店有椅子可坐。同伴进房里找鸡,他不找便在椅子坐,傻傻的等。结果,人家在房里和鸡爽快他却傻傻的等。所以被封为“太令珙”。这太令珙的意思是“做大傻子”。

即是自己有那话儿不会找女人,看别人找。现在“太令珙”是指“作大傻子”或“作大傻瓜”。

那么叶新田博士认为政府不批准独中而是批准一间变相的国民中学要华人替政府建学校是抓华社做傻子。谁要当这种傻子就变成了“太令珙”。

大家说说看,人家在房里和鸡爽快,你却傻傻坐着等他完事是不是“太令珙”。那么,傻傻的替政府建学校是不是也是“太令珙” ????


叶新田博士
(图:星洲日报)


那些抓着叶新田博士那句“太令珙”便拼命喊“好粗,好粗”。他们根本在喊什么令棍他们自己也不懂。


客家人用太令珙来指“作大傻子”,福建人战前也发明“大珙兰tua gong lan”指“作大傻子”。其来源和客家人的“太令珙”一样。广东人也有“大笨偢tai pan chou”。

人家喊粗,不明白的人也跟着喊粗。这些跟人家傻傻的喊和那些不懂找鸡又跟人家上鸡寮傻傻的等是一样的“太令珙”。

原来华社有很多的太令珙。真是什么令棍都不会也跟着喊。喊罢,太令珙。

大家看看下面这篇有关“太令珙”的新闻。证明,很多客家人也不知道这“太令珙”的来历。这和大热症被称为“猪毛丹”一样,很多人不知道其来历。即使你找偏了华陀和李时珍的医书,也无法找到“猪毛丹”。因为这些是海外名词。

所以,叶新田博士用“太令珙”是最恰当的形容词。因为国民中学是政府建的。可是,政府却要抓华社当傻子替他们建学校。谁要是上当,就会变成了“太令珙”或“作大傻子或大傻瓜”。这样的话有什么不对????。

不是自己应该做的事却被骗去做是不是“太令珙” ???

下面新闻第4段,森華堂主席劉志文:盼華社別錯誤詮釋“太令珙”。他相信葉新田當時可能是一時口快,才說出這番言論,並沒有惡意。

叶新田当时不但没有恶意。他事实上是“提醒”华社别被国阵抓去作“大傻子”替国阵政府建本来应该由政府建的学校。

这句话用在关丹那间私立國中实在很恰当。我给他100分。



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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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新田宴會“爆粗”引爭議‧華團領袖:為華教沒惡意


星洲日報/花城报导2012-09-13 16:33
1.(森美蘭‧芙蓉12日訊)董總主席葉新田前晚在芙蓉出席宴會上,在談到關丹獨中課題上,突然“爆粗”講出““大X戇”,全場嘩然,這句話今日在森州發酵,議論紛紛。
2.葉新田在晚宴上說:“為甚麼是私立國中?因為國中的免費的,現在如果出錢建校,那麼華社豈不是成了‘大X戇’?”這番話也引來台下不少出席者紛紛拍手叫好。
3.對於葉新田的“大X戇”爆粗言論,森州一些華團領袖受詢時表示,葉新田的言論沒有惡意,出發點為了華教,也有華團領袖聲稱“大X戇”並非是粗口,而是家鄉話。
領袖看法
森華堂主席劉志文:盼華社別錯誤詮釋
4.“大X戇”一詞是傻瓜的意思,我相信他(葉新田)當時可能是一時口快,才說出這番言論,並沒有惡意。
5.他所做一切都是以華教利益為出發點,希望華社不要在此事作出錯誤的詮釋,可以的話,當然,我也希望儘量避免在公開場合說出這句話。
6.我也認為各方勿對這個問題再作口舌之爭,應該極力爭取修改批文同時,也要考慮關丹人民的意願,聽取民眾意見,並與工委會在過程中團結一致,共同努力把關丹獨中建成。
森董聯會主席蘇祖池:屬客家家鄉話非粗口
7.葉博士當晚說出的“大X戇”是屬於客家家鄉話,不算是粗口,這句話聽起來雖然粗俗,但在家鄉卻很普遍式,鄉人通常也習慣對做錯事的人說出這句話,並沒甚麼不妥。
8.他當時講這句話,也是希望政府不要把華社的獨中變成“私立國中”,如今公佈的關丹獨中批文確實存在很大問題,批文所呈現的並不是一所獨中應有的制度,既然發現問題的存在,就應即刻糾正。

森州姑蘇(慎義行)茶酒樓熟食公會會長蕭福雲:料葉氏
不滿教部作法


9.當時我忙著招待來賓,沒有留意到葉新田致詞內容,估計他是不滿教育部的作法,硬要把關丹獨中成為“私立國中”,才會說出此話。
10.為何關丹獨中無法與我國60所獨中一致?他也是出自好意,希望能夠提醒華社,不要在重蹈覆轍,幸苦地花錢建校後,到頭卻換來一所不是純正的獨中。
華社宴會應邀華團人士
11.我也藉此希望帶動華社辦宴會時不要一味邀請政治人物出席,應邀請華團人士較為恰當,不要讓宴會添上政治色彩。
12.我也鼎力支持董教總的堅持與主張,並有華社將會為其作後盾。(星洲日報/花城)



马华的青年团是恐怖份子 ? (Feb 2012)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57pm 12/02/2012


马华今天动不动就搬回教的问题来吓华人。回教真的那么可怕吗,那么恐怖吗 ?假如是,马华的青年团都是“恐怖份子”了。

不讲出来大家不知道,50年前柔佛州马华青年团的团长马俊武是一位回教徒,当过柔佛州回教机构的联络官,月薪8百多。加上津贴是一千多。

当年的一千元便可以买到今天一亩60千的树胶园。他的新水高不高可想而知。我当年的大园丘红毛经里的薪水也只不过是如此而已。

马青柔佛州第二任团长马俊武,任期1962-1965
(图源:http://mcajohor.org.my/expresidentyouth)


今天,除了马华里的几个老屁股,在50年前几乎都还没出世的卡拉非,可能他们的父母都还没有“糕孕”或是正在床上制造他们。所以他们不懂50年前的马华马青的样貌,今天便喊“回教可怕,回教恐怖,回教党要建立回教国等等”连猴子都骗不到的鬼话.

或者他们有看到马华的党刊写“马俊武,柔佛州马华青年团团长”。但是,在这些马华的草包眼里回教徒是Mohamad Ali Bin Ahmad, 马俊武是华人名,当然是非回教徒。

事实上回教并无“教名”也没有“教服”。你是什么民族,你的名字和你的民族其他人的名是一样的。你是什么民族,你穿的衣服和你的民族其他人穿的是一样的。

除非当回教传到你的族群,你的族群还没有替初生婴儿立名和穿衣服的文化。

当回教传进东南亚,马来民族根本没有立名和穿衣服的文化。于是,回教传教士便把阿拉伯的文化介绍给他们用。

马俊武是中国的回族,中国的回族很多是以“马”字为姓。因为当年在中国回教先知s.a.w被称为“马罕穆德”。所以中国的回族便用“马”字为姓。今天在马来 西亚的“马”姓者即使不是回教徒,他们的祖先在中国十之八九是回族。这,正像马来西亚的“彭”姓者,不论他是否客家人或福建人,他们的祖先必然是来自中国 的“海陆丰”。马来西亚的符和龙姓者几乎都是海南人同等道理。

数千名霹雳州马青党员于一九六一年三月廿六日在怡保大集会,
图为游行行列,右起为马青义务秘书李三春,司法部长梁宇皋,
马青总团长谢添瑞,霹州分团团长杨建德及柔州分团团长马俊武。

(图源:http://penangmedia.com/cms/zslz/2006/0424/article_18.html)

华人回教徒今天是被“非法强迫”改出生名字(birth name)。这种改父母所赐的名字是一种不孝的行为。但是,马华支持巫统出卖了华人对祖先的“孝敬和怀念”,强迫华人回教徒改父母赐的名字。

一个人即使改信了回教,他还是可以孝敬和怀念他的非回教父母,当他们年老,也应该照顾他们。这并没有违反回教。

假如马华有狗胆说孝敬和怀念非回教父母是违反回教,便是指控回教先知s.a.w违反回教。因为回教先知s.a.w 的父母都不是回教徒。

所以,马来西亚的华人回教徒被“强迫”改父母赐的名字不是回教党所为,是马华和巫统的国阵所为。

马华干了出卖华人祖先的行为,还假惺惺要维护华人的利益。

天下居然还有马华如此的民族败类。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2月12日






马华总会长装疯卖傻,胡言乱语。 (Feb 2012)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1:54am 16/02/2012


马华总会长拍春宫片,和女妖精脱光猪打架刺激过度,脑子好像出了一点问题。居然疯癫起来,说新山古庙山门当年不是被拆,是“往后移”。

当年麻油灯得到柔佛州的马华的大力支持下,在三更半夜下令百多红头兵封守街道,调动了JKR好多架铲泥机把古庙的山门铲到粉身骨粹成了一堆破砖烂瓦。

马华的这位春宫片出身的总会长要疯癫发傻也应该先看看通书,找个好日子和时辰才装。现在来装并不是时候。因为麻油灯的脸上那个被古庙神老爷打的黑巴掌印还在他的脸上。这是他下令铲掉古庙山门得证据。

柔佛古庙门事件当年剪报
(图源http://chinese.cari.com.my/my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83319)

再者,当年古庙山门被铲成一堆破砖烂瓦被全国的华文报报导了很多天,连在红毛丹医院里失去了记忆力的山顶龙还能记到今天。马华的总会长居然因为拍春宫片刺激过度给忘了。所以才会说古庙山门不是被拆,是“往后移”。

假如他不是因为拍春宫片刺激过度伤到神经线给忘了,便是装疯卖傻假装不知道。所以说是“往后移”。

他是一条黄皮白肉蕉,对拆和移不了解,dismantle和shift总应该是会吧。

拆是“解体”有关物品,把它解成一小片一小片。移是把有关物品“原样”由原本的位置“移”到另一个位置。就像他拍春宫片和女妖精打架那样。在床头打的不爽,两只光猪便“移”到床尾再打过。

当年麻油灯是下令把古庙山门用泥机铲成破砖烂瓦,或是用吊称车把山门由原位“完整”的往后“吊”到今天的位置呢 ?

柔佛古庙门事件中,柔佛州政府前后发出内容不一的文告。
柔佛古庙门事件中,柔佛州政府前后发出内容不一的文告。
(图源:http://chinese.cari.com.my/my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683319)

除了这位马华神智错乱的总会长讲是往后移,星马两地不可能找到另一个人讲古庙山门是往后移。

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报导,大标题是不是讲【蔡細歷澄清柔佛古廟“山門事件”‧“山門非被拆,是往後移”】。

看来马华的这位总会长的脑子错乱的很严重,不早日送进红毛丹医院医的话,可能有一天他会光着身体在新山古庙前跳吡叻舞给神老爷看。

假如马华的总会长不是在神智不清下讲这种话,也就证明马华是黑白不分,癫倒事非。怪不的最近马华整天在胡言乱语,颠倒是非。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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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細歷澄清柔佛古廟“山門事件”‧“山門非被拆,是往後移”

星洲日報国内版2012-02-13 08:56
1.(柔佛‧新山12日訊)針對行動黨士姑來州議員巫程豪要求馬華和曾任柔佛州務大臣的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就當年的柔佛古廟“山門事件”道歉一事,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蔡細歷表示,巫程豪完全不知道事發經過,山門不是被拆,而是往後移。
2.他希望巫程豪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針對事情發言時,應該對事而不是對人。
3.“如果他繼續胡說,久而久之人民發現事情真相後,就不會再相信他。他應該不要說話,下屆大選中選機會才會更高。”

(星洲日報)







迷信的贱民族。喝醉酒的报导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50pm 28/08/2012

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报导。迷信的人挖先人的尸体,记者喝到醉醉写报导。迷信的人讲一,记者绝对不会报导是二。因为记者醉到蒙查查,何来思考的能力。

这也难怪记者呀,挖上一只埋了几年的臭尸体不喝到醉醉那里敢去写报导。

新闻第2段报导说《這兩個來自威省的家族因諸事不順,前往威北平安村大馬華僑報德善堂求助,並在神明指點下,決定在週五早上舉行開棺拾金儀式》。请注意“在神明指點下”。

既然家族因諸事不順,又有“神明”啰,为什么不请神明搞掂,而去挖先人的尸体,造成入土不安呢  ?

由此可见,所谓的“在神明指點下”根本连那“神”也是不存在的,是人在“仙家令”。讲令棍话,赖先人造成他们生意不好,不发达,没中多多多搏彩5千7百万,走路撞到空气,踩到泥土。一切的不对和错都是死人造成的。自己没有错。

同一样生意,人家做到风生水起,你做可能做到倒台。人家打抢银行,行行过关。你第一次出马便被保安人员像打野狗那样打瓜在五卡基。人家的女儿生的并不很好看,嫁个亿万富崽,你的女儿生的和世界小姐那么亮,嫁个吊儿烂档的无业游民。为什么 ?是风水吗 ?不是,问题出在你自己。

工作人員合力將吳老先生屍首領走,然後放入棺木送走。(圖:光明日報)
工作人員合力將吳老先生屍首領走,然後放入棺木送走。
(圖:光明日報)

新闻第1段说《開棺後發現兩個男女先人牙齒完好,屍首未腐化,碰巧的是,兩家先人除了葬在同一義山,兩個墳墓的距離也不到300公尺》。

报导说“牙齒完好”。可惜没有报导给东西他们是否还会咬。

小学六年级的学生都知道,动物死后什么令棍都烂完了才轮到骨头。骨头又以牙齒最后烂。埋在泥土里的头发根本不会烂。而是被泥土“淹没”不见掉。

所谓的屍首未腐化根本是讲令棍话。天下有那一种动物死后尸体不腐烂之理。尸体腐烂是吃尸虫开野餐大会。大家来呀,把这垃圾清理掉,免的这个地球到处是死尸。埋在泥土里的由吃尸虫大吃大喝。在地面上的死尸除了吃尸虫开野餐大会,也是蒼蝇养育后代的上等场所。

吃尸虫和蒼蝇不敢吃的是“动物标本尸体”。因为要做标本的尸体打了防腐针。有的还加淋防腐药水。

同是埋在马来西亚这片土地,人家回教徒和印度人的先人为什么没有一个变成殭尸,偏偏是华人才有殭尸???难道华人比较贱,所以才变成了殭尸,吃子害孙 ?

华人这个令棍民族地切有这样的令棍迷信思想,说什么老人太老不死会吃子孙。

我看过这么一个悲剧。一位九十多岁的老太婆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儿子中到癌症快去给鬼鸟了。那些三姑六婆和三八公令棍话连篇说是那老太婆老到吃子吃孙。一些王八蛋还在老太婆的面前那样讲。

老太婆也认为活到那么老可能是会吃子吃孙,便到离家不远的五金店说家有很多老鼠,要买老鼠药毒老鼠。结果她是买老鼠药把自己毒死。以免吃子吃孙。

她为了子孙能长命吞老鼠药死了。那癌症的孩子好回来吗 ?NO。多活两个多月而已也跟她去了。她的其她的子孙呢?两年内又一个癌症死。

同样是神明指点说老太婆死是死了,已经变成了吃子吃孙的彊尸。开棺,开棺看。呀 !是彊尸,尸体没有烂。不是彊尸为什么尸体没有烂。

彊尸挖起拿去烧了。问题解结了吗 ?NO。第3年又一个孩子也死于癌症。为什么会那样板?
何足为奇?老太婆的丈夫死于癌症,丈夫的弟妹也是死于癌症。是癌症世家。癌症基因一代传一代。怎不死于癌症???

我的一个朋友,他的父母生下他们兄弟姐妹13人,父母死于癌症,他们兄弟姐妹也统统死于癌症死到一个不存。

我以为他们最大的女儿可能会逃过关。怎知活到五十多岁也死于癌症。

人类的坏基因会一代传一代,一些不会造成后代短命,一些会。只要你能活过60岁没有出现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和最可怕的癌症。朋友,恭喜你啦。你最少能自然的活到85岁,也可能活到生条尾巴的95岁。

不要怪你的先人,难到他们会要你们短命不成?他们也是受到祖先基因所害。假如家族出现坏基因,只能靠今天的医药科技预防,别无选择。

人死了头发会生长是令棍话的令棍话。头发只能生长在活人的身上靠人提供的养份生长。人死头发得不到养份还会生长。倒不如讲挖起来他们还会问“hai !how are you”。

棺木是埋在地下有水何足为奇,建在地上的屋子都回进水,棺木埋在地下不会进水才是奇怪。特别是北海的平原或是山边的坟墓。

好心啦记者先生姑娘们,要写新闻别喝酒啦。你门别成为迷信的帮凶。拜托,拜托。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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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宗下葬屍首未腐。2代人挖墳。2墓離300公尺


光明日報北马地方新闻报导2012-08-24 21:56
1.(檳城‧大山腳24日訊)兩家後代子孫因諸事不順,體弱多病,而決定開棺拾金。開棺後發現兩個男女先人牙齒完好,屍首未腐化,碰巧的是,兩家先人除了葬在同一義山,兩個墳墓的距離也不到300公尺。
棺木嚴重積水變成寒屍
2.這兩個來自威省的家族因諸事不順,前往威北平安村大馬華僑報德善堂求助,並在神明指點下,決定在週五早上舉行開棺拾金儀式。
3.家屬和報德善堂理事在當天早上6時,在墳場前進行誦經和祭拜儀式後,由拾金匠開始挖掘墳墓。整個過程逾7小時。
4.第一家是許女士,在2004年去世,當時78歲,餘下8名子女,子女近幾年生意不順,常常發生意外。
5.開棺拾金後,家屬發現母親的屍首仍有60%未腐化,牙齒完好,頭髮繼續生長。據現場所見,當棺木從洞穴里撬開後,棺下都是水。
6.在挖起死者遺骸排列整齊後,拾金匠和報德善堂理事合力將屍首放入新棺木,準備送往火化場火化。
7.另外一名“鄰居"吳老先生則於2007年去世,當時57歲,子女近年生意不順,體弱多病,多次問神後決定開棺拾金。
8.吳老先生屍首的棺木也嚴重積水,導致變成寒屍,牙齒也生長,而吳老先生的屍首也放入新棺木,送往火化場火化。(光明日報)







叶新田博士。你有博士的尊称,有没有博士的精明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44pm 26/08/2012


马来西亚基督教会办有好几百间的学校,也一样有董事会,从来没有发生篡奪董事会的事,也没闹这闹那。华社不是闹这便是闹那。连董事会也要篡。还有什么令棍不会被篡的?

人家基督教会有几百年教育和管理学校的经验,华社才有几年管理学校的经验 ?人家以总教区为“总指挥”,华教的总指挥是谁 ?

叶新田博士
叶新田博士

虽然华社也有“董教总”。可是,华社不时都是鬼打鬼,狗咬狗,各自立寨封王。结果连要怎么样申请注册为董事也不会,还必须嘻皮笑脸哈腰向人家讨申请成为董事的表格。人家不但不给,还猛踢一脚吭吭叫的在报章上诉说人家不给申请表格。真是一个“贱民族”。

看来董总不防去请教请教基督教会,看看能有打救华社的方法吗。

下面的新闻第2段说《原任董事會總務陳德隆說,申請董事會註冊的名單,必須由董事長簽署方有效,但「另一批人」提呈的新董事會注冊時,並沒有獲得原任增江北區華小董事長葉新田的簽名,因此教育局不應該承認他們的地位》。

请注意《必須由董事長簽署方有效,但「另一批人」提呈的新董事會注冊時,並沒有獲得原任增江北區華小董事長葉新田的簽名》。请问呈给教育局的是一份或是两份“名表”?。他看了在教育局里的表格B和申请书啦 ?

请 问申请书是不是那样讲的呢 ?我们只能翻看1996年教育法令下在宪报PU(A)534/97宣布注册董事的法规《Education(Registration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Regulation 1997》 (往后简称“有关法规 1”)。

在有关法规1下的 FIRST SCHEDULE, REGULATION 5表格B是《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AS A GOVERNOR/ EMPLOYEE*。这是一封申请信,是由申请要当董者签名。下来的是PART I,是填申请者的各种详情。也是由申请者签名。再下来的是PART II,是由董事长填和签名。最后是PART III,是由校长填和签名。

假如要“篡奪董事会”。唯一是将叶新田博士人马的名单丢进英达丽水的大便湖里,另外换上“夺权者”的名单。

这并不难办。因为PART II虽然有叶新田的签名,可能那签名是在另一张纸上。或者,叶新田是签下“空白”的表格。假如是这样,海南人讲“米都了咧”。有仇也没有地方报。

请问叶新田有写信到教育部查看他们的表格吗 ?

教育局不可能收到两分董事的名单,批准其中一份,另一分丢进垃圾桶里。他们会把两分都退回并回信问校长“mana satu” ?因此,两份名单是不可能发生。校长也不可能喝醉酒办公,怎可能呈上两份董事会成员的名单让教育局“地甘”一份。请问是谁处理申请书表格B ?

现在一个最关键的问题是“会议记录”。因为董事会假如有招开赞助人大会,由赞助人大会选出3名赞助人董事,校友会可选派3名董事,家教选出3名董事及另外的 信托人代表。如果有特别情形,教育部长可委任不少过3名董事。那些以狸猫换太子的名字不可能在议记录里。现在怎会突然间变成了新董事 ????

不论是选或委任,那是受到另一项法规所控制。有趣的是那份《Education (Grant) (Amendment)Regulation, 1966,在1963年7月11日生效并在7-8-1966被修改》(往后简称“有关法规 2”)并不在1996年的教育法令后面。法规1没有讲“如何选出董事会的成员”。只有法规2有讲。

请注意“教育部长可委任不少过3名董事。这是有关法规2第1(C)(a)条文赐给教育部长的委任权。

有关条文说not less than three members to be nominated by the Minister of Education。

虽然1996年的教育法令代替了过去的教育法令,在1948 及1967的诠择法令第28条文说《Where a written law repeals in whole or in part any former written law and substitutes other provisions therefor, subsi-diary legislation made under the repealed law shall, in so far as it is not inconsistent with the sub-stituted provisions, remain in force until revoked or replaced by subsidiary legislation made under the repealing law, and shall be deemed for all purposes to have been made thereunder》。

这也就是说,只要法规2和1996年的教育法令没有抵触,便继续生效。

由此可见在早期的教育法令下通过的法规2并没有被取代。董事会的成员必须依法规2选出,即是:-

1。教育部长有权委不少过3位董事,
2。校友会有权委派3位董事,
3。学生家长有权选3位董事,以及
4。在得到教育部的批准,赞助人可以选3位董事。
5。学校产业心托人可选3位董事。

假如教育部长要动用有关法规委任董事,必须符合1996年的教育法令第56(1)条文,即是叶新田领导的董事会在行为上有违反教育法令的地方。不然,教育部长是不可以动用有关法规委任董事。请问由叶新田博士领导的董事会在行为上有违1996年的教育法令吗 ?

教育部长委人董事的权力是1996年教育法令第56条文所赐。有关条第 (1)节说《 If the Minister is satisfied—

(a) that discipline in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is not being adequately maintained;
(b) that the terms of the instrument of government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re being wilfully disregarded;
(c) that any provision of this Act or any regulations made under this Act is being wilfully disregarded; or
(d) in the case of a government-aided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the property or funds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re not being properly administered, he may appoint by name such additional governors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s he may think fit》。

教育法令已经很清楚讲教育部长是在什么情况下才有权力委任董事。增江北區華小有发生那样的情况吗 ?没有的话,怎跑出3个退休的老屁股校长被委任为董事半功倍?

即使教育部长要动用有关法规,也是在新的董事会成立后的事,怎可能是未成立之前委任了那三名退休校长成为董事 ?以及把“整份”名单改由别人 ?。这是“吊销”董事会。

还没批准便“吊销”又委任。这是那来的他妈话儿???原任董事会有收到教育局的信说他们在管理学校方面违反教育法令吗 ?

这件事使人怀疑有“刑事案”的成份。可能有人制造假文件或以偷天换日误导教育局。这是刑事案来的咧。

假如叶新田博士有博士的尊称,也有博士的精明,可能有人会有免费咖哩饭吃,住免费的五星级酒店。

当学校董事会有康头吗 ?篡个皇位来坐坐就爽。当董事有什么令棍爽 ?真是一批梦港。

除了换名单,叶新田的阵容才会统统不见掉。不可能是教育局换掉。如在教育局里被换掉便像车行的推销员换车。推销员拿了人家的钱与人消灾。你的车到了,他交给了别人叫你等。车行的经里根本不知道那是你的车。还没有注册呀 !还没有注册才能换呀,注册了怎换呢 ???

只要用双保家信问教育局,到低他们收到几份申请董事的表格便知道问题出在那里。发现了问题,千万别手软。将之引发为刑事案最为爽快。

现 在让我想起。假如我没有记错,吉隆坡好像有一间独中不接受由校友会选派的3位董事。问题好像还闹上法庭。校友会好像还输了官司。有关的法规第1(C) (b)说“not more than 3 elected representatives from each of the following categories”。而1(C)(b)(i)说“former pupils of the education institution who are of full age”。

由此看来,由校友会选出来的代表董事,董事会只有“接受”的份。怎又闹上法庭 ?难道华社真的是“贱民族” ????

华社一些令棍令袖关心的是死后报纸上的卜告是否有“某校董事七老八老上楼找小鸡吃,刺激过度心脏病爆发死了”。他们不会关心学校的问题,除非有上报的机会。特别是有部长到场。他们病到要死也会爬去出席“欢迎”部长。

看来华社后面还有很多故崽。大家买些花生和瓜子坐好看戏啦。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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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北華小原任董事今呈投訴書

东方日报國內报导 2012年8月22日
By A Web Design

林淑蕓 報導
1.(吉隆坡22日訊)增江北區華小原任董事會將在明日(23日),前往吉隆坡教育局提呈投訴書,要求吉隆坡教育局撤銷新任董事會名單的資格,因他們沒有根據正常程序去提呈表格。
2.原任董事會總務陳德隆說,申請董事會註冊的名單,必須由董事長簽署方有效,但「另一批人」提呈的新董事會注冊時,並沒有獲得原任增江北區華小董事長葉新田的簽名,因此教育局不應該承認他們的地位。
3.他說,本身將針對新董事會獲注冊一事,于明天到吉隆坡教育局呈書,要當局撤消這項申請。
4.此外,原任董事會也準備在國慶日后,上書首相署。原任署理董事長鄒壽漢指出,他們策劃過了8月31日后,上書首相署,投訴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言而無信及辦事不力,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對魏家祥採取紀律行動。
5.陳德隆和鄒壽漢今日接受《東方日報》電話訪問時指出,增江北區華小原任董事會遭篡奪是件嚴重的事,此事務必盡快釐清,不能開了一個先例,以免「有心人」玩弄手段,篡奪其他董事會的權力,屆時將影響華社的捐款。
6.增江北區華小原任董事會執行秘書謝清發抨擊增江北區董事鬧雙包一事,已牽扯到錢財問題,他們也已去報警備案。
7.他說,增江北區華小在本月初舉辦了籌款晚宴,原任董事在晚宴后,發現銀行戶口已更名,因此向警方報案,銀行戶口目前已遭凍結。
8.另一方面,據了解,增江北區華小新董事會陣容內,有6名是原任董事,他們分別是3名家教協會代表,即張順發、鄧志華、蘇真珠;3名校友代表劉玉明、吳永勝、林麗君。
9.至于9名新董事中,則有3人曾在增江北區華小擔任校長,分別是江志祥(1998年至2002年)、李金樺(2003至2009年)及李永昌(2009至2011年);另外6人則是陳福財、黃文甘、王譚福、劉文光、陳玉書及劉偉良。
10.據了解,新董事會是以吳永勝為董事長,本報嘗試撥電給多名董事成員以了解情況,但是他們並沒有接聽電話。




法律不能倒退生效。除非问题会威胁国家利益。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03pm 21/08/2012


任何的民主法治的国家,立法机构,不论是国会,州议会或是省议会所通过的法律都必须维持自然公平的法律原则,不然便是一项极权或共产主义的“臭法律”。除非有关法律是通过用来解结国家面对威胁的问题。

比如马来西亚的牙医法令未通过之前便有很多老一辈的华人是靠“学师”当牙医替人家拔牙补牙,不是到大学里读牙医出身的。

当国会通过“牙医法令”,明文规定“牙医必须有牙医大学资格,不然不可被注册为牙医”。那些传统的牙医怎么办 ? 于是,为了公平起见,便得在有关法令内指定这些已经是“传统”的牙医者必须在一段时间之内在同一项法令下注册为“牙医”。往后要当牙医的便必须是大学毕业 了。那些传统的试眼师,会计师和绘图师的法令也是一样。

那么,在1996年的教育法令未生效之前,华小,改制的华文中学和独中都有“董事部”的组织。1996年的教育法令(往后简称 “有关法令”)由第53条文到63条文是有关学校董事部的条文。

有关法令底53 (1)条问说《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this Act, every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have an instrument of government。每一间教育机构必须在本法令下有董事会准证》。

第53(2)条文说《 Every instrument of government shall provide for the constitution of a board of governors, with a chairman,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by the governors in a manner not inconsistent with this Act and any regulations made under this Act。每一份董事会准证必须例明董事会成员,由一位董事长领导,在不违反本法令和法规下管理有关教育机构》。

第53(3)条文说《 Subsection (1) shall not apply to government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except a national-type school and schools to be determined by the Minister第(1)节不适合用于国民学校,只用于国民型或部长指定的学校》。

这第53条文告诉我们,每一间国民型学校必须有一个管理学校的董事会管理有关学校。这只不过是“连续”所有华校本来的董事会。不同的是,在有关法令第53条文下董事会必须提出注册的申请和批准。只要有关学校的董事会提出申请,教育局“只有批准的份”,没有所谓的换另一个董事会来管理有关学校的权力。除非是注册后在有关法令下因特别情形被吊销准证有另当别论。

由叶新田博士领导的董事会只是正在提出申请注册。教育局只有批准的份。就像注册传统牙医那样。

在有关法令第59条文下,在很特别的情形下,教育部长可以用书面通知董事长,他领导下的董事会违反有关法令,将会被吊销董事会准证。

大家请看下面新闻第1篇志日2012年8月17日星洲日報国内版的新文报导标题《 增北華小董事部鬧雙包風波‧董總:透過董事註冊篡奪職權。“有人要對付葉鄒”》。

新闻第3段说《董總今日發表文告說,吉隆坡增江北區華小的現任董事申請註冊經年,多番追問查詢一直未獲教育局批准,但卻於昨日遭獲得董事註冊的另一批人所取代》。第5段说《該校於2011年4月向吉隆坡教育局提呈董事註冊表格,於5月下旬獲悉另有一批人通過校長提呈董事註冊後,於5月26日會見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要求解決,後者則表示需要咨詢教育部法律顧問》。

董总主席兼增江北区华小董事长叶新田强调, 最近有部分人声称已成为吉隆坡增江北区华小的“新董事”, 并企图取代现有董事会的地
董总主席兼增江北区华小董事长叶新田强调,
最近有部分人声称已成为吉隆坡增江北区华小的“新董事”,
并企图取代现有董事会的地位。
(图源:Malaysiakini)

这是一件很有趣的华小问题。普通上,华小的董事会是由赞助人大会选出来的。这也就是说由叶新田博士领导的董事会必须是由赞助人大会选出来的,另一个由狸猫领导的是谁选出来的呢?

问题是,由叶新田领导的董事会是由“赞助人大会选出来的吗” ?假如是。那么,由狸猫领导的又是谁选出来的呢 ?真假可由赞助人大会记录查。

据令伯所知,很多华小和改制中学都有“董事会”。但是,又没有听说过些学校何时有招开赞助人大会选董事。加上有关法令53条文下的董事会由谁选出来并没有作出交待。这个问题也从来没有华社领袖提出来。有吗,就是令伯现在告诉你们。这是一门机关。

真没想到,中国的令棍民族当年用狸猫把太子给换掉,今天又历史重演,用狸猫把吉隆坡增江北區華小的現任董事会给换掉。

唉呀 !华人有救拉。这个魔术不防用来把纳鸡和他领导的内阁给换掉。这就真的有一点爽快啦。但是,中国人和那些令棍华人换别人的东西就没有半点令棍本事,换自己人的东西就“拿摸弯”。

下面新文第5段说《於5月下旬獲悉另有一批人通過校長提呈董事註冊後,於5月26日會見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要求解決》。

哈哈。看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古龙小说里的一段话“最危险的人不是你的敌人,是你身边的亲信”。

请问叶新田博士,你有博士的尊称,有没有博士的精明呢。你的董事会申请书是交给你身边的那个校长处理是吗 ?。也是她代你呈上给教育局的是吗 ?。你手上有申请书的底吗 ?你的底有教育局的盖印,上面有“Akuan penerima”签收吗 ?

假如你什么令棍底都没有,问问题也不是用双保家信问,只是用那把嘴巴去问教育局官员的话。福建人讲那是“嘴讲令棍爽”。你有仇也没有地方可报了。

假如我推测的是对,你手上什么令棍证据都没有了。你怎么样说你是董事长。又有什么令棍证据证明你有提出申请注册你领导的董事会?

假定你他妈的,真的把名单和注册文件全交给校长,你手上没存有证据,你那可爱的校长石燕萍可以不可以另外弄一份董事会的名单呈给教育局,把你的名单丢进英达丽水的大便湖里吗 ?

吉隆坡增江北區華小

假如我推测的完全对,你是一个人头猪脑的博士。是一个没有“危机意识”的令棍博士。你还有什么令棍资格领导华教 ?。这一点可由新闻第2篇第19段像你自己所说《他相信“篡奪”董事部一事,跟董總最近頻密舉辦集會,及關丹獨中息息相關,因此才遭“對付”》。

看来你应该在家帮你老婆洗衣,扫地和煮饭了。别再在社会上献丑啦。不然会丢尽我们博士的名堂和尊称。

像你这么没有危机意识的人搞华教。能吗  ? ???你别再搞了,华教要灭亡又不是你一人能救得了。华教灭亡那天,你也“没眼看了”。懂吗 ?

人家国阵装个机关,由1996年到2012年的16年居然没有1个华社令棍领袖发现。危机意识何在案?喊什么令棍“我们要维护华教” ?????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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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第1篇)


增北華小董事部鬧雙包風波‧董總:透過董事註冊篡奪職權。“有人要對付葉鄒”。


星洲日報国内版报导 2012-08-17 18:22
1.(吉隆坡17日訊)董總抨擊從政者及別有居心的華教分子,通過教育局“對付”華小董事,包括針對性的罷免現有董事會領導人。
2.董總認為,上述情況導致全國華小已岌岌可危,並呼吁全國1千294所華小董事會提高警惕,以免別有居心者透過董事註冊程序達到篡奪並操控董事會的目的。
指全國華小面臨危機
“這是全國華小史無前例面臨的災難和危機。”
3.董總今日發表文告說,吉隆坡增江北區華小的現任董事申請註冊經年,多番追問查詢一直未獲教育局批准,但卻於昨日遭獲得董事註冊的另一批人所取代。
4.“顯然這是別有居心者利用董事註冊程序,對付董總主席葉新田和署理主席鄒壽漢,因為他們是該校的董事長與署理董事長。”
5.文告指出,該校於2011年4月向吉隆坡教育局提呈董事註冊表格,於5月下旬獲悉另有一批人通過校長提呈董事註冊後,於5月26日會見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要求解決,後者則表示需要咨詢教育部法律顧問。
6.“兩個月後,魏家祥在接見董總新任常務委員時,朗讀法律顧問的意見書,表明該校董事會的產生沒有違規,而且符合程序。
“可是儘管一再追問,該校的董事註冊證書一直未發。
7.“同年10月9日,魏家祥針對柔佛州215所華小新增董事註冊無下文一事說,只要校方把董事註冊提呈教育局,即自動生效,並說他已針對此問題回應6次。”
促董聯會華小董事會關注
8.有鑒於此,董總促請各州董聯會及華小董事會密切關注上述事件,並採取必要的措施和行動,嚴防從政者連同單元主義者共謀剷除華教工作者的企圖,以達到鉗制董事會的目的。
9.文告說,華社必須抖擻精神,積極展開華教救亡運動,以力挽狂瀾,否則華小主權不保及慘遭變質。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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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第2篇)

增北華小董事部鬧雙包風波‧“不滿葉新田不關心發展”‧知情者:戰友倒戈另組董事部


星洲日報国内版报导 2012-08-17 18:16
1.(雪蘭莪‧八打靈再也17日訊)支持增江北區華小另組董事部的人士披露,他們是不滿身為董事長葉新田對於該華小的建設及發展不聞不問,所以該校家協及校友會成員,在不忍看到該華小的發展繼續停滯不前,才主張向州教育局申請另組董事會。
2.知情人士向本報透露,該校新董事部的成員,並不是甚麼知名人士,有些只是家庭主婦及校友,他們都是本著要為該校的未來發展,才加入董事部,當中只有3名屬於專業人士,包括葉新田指的“吳姓董事長”。
3.“而且一些加入新董事部的人士,以前和葉新田都是‘戰友’,他們都無法接受他做為該校董事長。”
指葉壓力下才辦籌款宴。
4.他指責,自葉新田擔任董事長以來,對於增江北區華小建設並沒有做出多少貢獻,只是最近在受到壓力之下,才舉辦了一次籌款晚宴。
5.“之前學校水電費問題,要不是獲得馬華的協助,恐怕至今都難以解決;家長也曾投訴,廁所門無法上鎖,學生不敢如廁、還有天花板掉落等問題等。”
6.他指出,學校出現以上種種的問題,董事部不聞不問,反而不停的召開新聞發佈會反駁一切,這已使到家長和校
友都對董事部非常反感。

7.他也指出,家協和校友會也並非要更換董事部的所有成員,基本上他們只是希望葉新田可以自動辭職,因為他已經不再適合擔任董事長職務,領導整個董事會。
張順發:適當時公佈詳情。
8.另一方面,增江北區華小家教協會主席張順發則表示,他們需要進一步研究事件的進展後,才對外發表談話。
9.他受星洲日報詢問時說,他們不急於站出來發表談話,而且他們也是向來受到葉新田所指責的一方,所以會在適當的時候,才對外公佈詳情。
10.針對葉新田所指的“吳姓董事長”是否是該校校友會副主席吳永勝時,張順發則不願證實,只表示會在適當的時候做出宣佈。
葉新田:疑政治人物打擊董總“董事部遭篡奪”。
11.增江北區華小董事部鬧雙包事件再掀風波,該校原任董事長兼董總主席葉新田昨晚在增江北區華小原任董事部成員的陪同下,緊急召開新聞發佈會指出,以他為首的董事部遭“篡奪”,而由該校家協及校友會主導的董事部已獲教育部批准。
12.事件的發展,也將直接影響葉新田於明年5、6月舉行的董總改選的競選情。
13.葉新田指出,從這件“篡奪”事件來看,他有理由相信有些政治人物企圖利用該校董事註冊的問題,操縱華校董事部,這是要取代或打擊董總領導層的做法。
14.“這(董總主席位置)不會馬上造成影響,但會在來屆的改選中,左右我候選的機會,因為根據章程,競選董總職位必須是華小董事,繼而由州董聯會推薦。”
15.他召開新聞發佈會時指出:“我們於去年已提呈董事註冊申請信函,而且也獲得教育部副部長拿督魏家祥的口頭承諾,以我為首的董事部是合法的。
16.“但隨著學校接獲吉隆坡直轄區教育局的信函後,絕對相信有政治人物嘗試操縱華小的董事會。”
17.葉新田昨天傍晚6時許接獲該校校長石燕萍的手機短訊,指由該校家協校友會主導的董事名單已獲教育部批准,而葉新田也在新聞發佈會上致電石燕萍求證。
18.按照葉新田與石燕萍的通話,石燕萍表明最新獲批的董事部註冊證共有15張,非早前申請時的12張,該董事部乃是以一名吳姓人士為首,而以葉新田為首的9名董事不在名單內。
疑因關丹獨中事件遭對付。
19.他相信“篡奪”董事部一事,跟董總最近頻密舉辦集會,及關丹獨中息息相關,因此才遭“對付”。
20.他強調,魏家祥多次以口頭承諾會給予以他為首的董事部註冊的保證,因此質疑魏家祥是否涉及篡奪董事部一事。
(星洲日報)








巫统胡涂的可爱,承认媳妇和拼头生的野种是自己的孙。(Mar 2012)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43pm 17/03/2012


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报导【大马承认中国146大学】。

马华的高教部副部長拿督何國忠在新闻第3段披露,“凡是在去年4月28日,即馬中兩國簽署相互承認協議日期後,考取入榜的中國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的文憑都受大馬政府承認,可應徵公務員”。

马华当乌龟当到不知道,自己和老婆生的拉曼和拉大,马华的老豆根本没承认是自己的孙。但是,马华老婆在外偷汉子生的野种,他的老豆却承认是他的孙。

大家回去看上面的高教部的马华草包部长所讲的令棍话“。。即馬中兩國簽署相互承認協議日期後,考取入榜的中國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的文憑都受大馬政府承認,可應徵公務員”。

唉哟 !何國忠呀!你有吃错药吗 ?马华的老婆生的拉曼和拉大都不被国阵政府承认。还有,马华的什么侄儿南方和新纪元也一样都不被承认,更不必谈外家生的“独中”啦。他们死后连灵位都不能进“马来西亚公务员词堂”。


大马学术鉴定局宣布承认146所中国大学学士或以上学位文凭,
其中,在2011年4月28日之后毕业的学生文凭都受承认。
(图源:南洋商报)

怎啦 !要把马华老婆和拼头生的野种灵位案在国阵的词堂里。有没有check 了DNA ?

你他妈当马来西亚的华人是山顶龙吗 ?或是红毛丹神经医院偷跑出来的梦港。你明知马华时日不多,居然胆大包天搬出“。。可应徵公务员”来骗华社。

“可应徵”是什么令棍定议 ?即使连小学文凭都没有的人也“可应徵”,那里须要有什么中国的令棍大学文凭才“可应徵”呀 ?

“应徵”不代表“包被雇用”。华人子弟难道没有一个是本地大学毕业的吗 ?拿着自己政府大学的文凭国阵政府都不雇用,难道拿了一张中国共产党大学的文凭国阵政府就会雇用 ?

令伯看,国阵是打“中国共产党牌”。因为国阵知道马来西亚有很多的中国癫。这些中国癫一听到“中国”比听道楼上来了新的中国鸡不知到爽过几倍。

为了下一届能骗回华人的选票,便不惜成本大打“中国共产党牌”。承认中国共产大学文凭也是一支好牌。心里多么恨“共产党”,为了选票,国阵连老婆和拼头生的野种都能承认是自己的孙就不足为奇了。要不要在遗属里分一些产业给野种又是另一回事。只要能骗到华人的选票就可以啦。

即使国阵的正种都没有分到产业,共产大学的就别谈了。谁要是不相信,请到昔加末的土地局,水供局,邮政局,交通居,所得税局,移民局,翻种局,电话局,电气局,福利局,工程局,鱼业局,警察局和县议会里看一看,里面都是马来油。华人呢 ?????

昔加末县议会两百个职员,才只有一两个华人。几百个警察,也只是一两个华人。昔加末县议会的关辖区几千个公务员,除了一些老师是华人,别的公务员总加不到十个人。

几千个公务员,还不到十个是华人。这么少华人被雇用便证明“你应徵作你应徵,令伯不雇用你你能奈何”???每一届你们不也是把票投给令伯。

自308开使,国阵才突然发现媳妇跟佬走了。才哭着求“好媳妇,乖媳你回来,你在外生的野种我也承人是我那没用马华的孩子便是”。

天下怎回有如此他妈窝囊的政党,不爱惜人民的支持。等人民令火发作喊“不支持国阵“,才来喊“1个马来西亚”。可是,一个种族的“办公厅”怎能遮人民的眼晴 ???这“1个马来西亚”的定议是“马来西亚人民的一个1马来西”或是“1个种族的马来西亚”????

假如是“马来西亚人民的1个马来西亚”。为什么所有政府部们的几千公务员还不到10个华人???

马华,你他妈能向华社解释解释吗 ????

马华,我老实告诉你,我和我的一些朋友已经做了决定,即使马华全体中委跪在我们的面前预备切腹自杀求我们把票投给国阵,我们也不掉你们了。

请记着,马华已经烂到完了。除非民联派一个卡拉非的候选人出来。那是他们的候选人问题,不是党问题。马华和国阵的问题是党的问题。这是国阵的致命伤。

国阵打什么中国牌,巫统打的什么回教牌都是太迟了。别以为拿人民的5百大洋给人民便是援助人民,那是人民的钱,不是国阵卖老豆的骨灰钱,或是国阵叫老婆去作鸡赚回来的钱。知道吗 ????

国阵不瓜分认民的钱,人民已经是谢天谢地了。你他妈看看最近拨了两万元到广西村修路是干捞多少 ?

刨路机一天的费用算他妈的RM500-00。3罗里的石子算他妈的30码。每码算他妈的RM30-00,也只不过是RM1,500-00。退头仔填路一天算他妈RM300-00。总共是多少 ?才RM2,300-00了吗 !RM20,000-00减RM2,300-00是不是干捞RM17,700-00 ????

申请修里10公里的牛车路只修里3公里。申请修路,开路边沟和按装水涵却只修那他妈的一点点路。路边没有沟和水涵通水,下雨时,路不是跑车,是让水跑。

这样的令棍头路国阵也敢做出来。人民不是山顶龙,也不是红毛丹神经医院偷跑出来的梦港。假如还有人民相信国阵和马华还能理国,真是山顶龙的山顶龙,梦港的梦港啦。阿门。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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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承認中國146大學


1.(八打靈再也13日訊)我國高等教育部在「馬中互認學士文憑」中,率先向中國伸出橄欖枝,宣佈大馬國家學術鑒定機構(MQA)即日起,全面承認146所中國高等學府的學士或以上學位文憑。
2.入榜大學包括中國著名的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大學、上海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廣州暨南大學及華僑大學等。
3.高教部副部長拿督何國忠披露,凡是在去年4月28日,即馬中兩國簽署相互承認協議日期後,考取入榜的中國大學學士學位或以上的文憑都受大馬政府承認,可應徵公務員。
4.「這也意味著,在中國146所大學畢業的我國留華生,可在我國的公共領域服務。」
5.他補充,至於在去年4月28日之前畢業的文憑是否獲承認,則有待技術小組開會再作商議。
6.他強調,儘管政府承認中國146所大學的學士學位文憑,但在一些專業領域上,畢業生並非一畢業就能執業,必須獲得相關單位的執照及批准才能成事。
7.在我國法令下,有些專業領域如律師及醫生,畢業生需通過專業機構認可,才能執業。大馬留華畢業生或中國學生要在我國執業的話,必須遵守相關法令。
設小組跟進文憑互認
8.何國忠今日在國家學術鑒定機構首席執行員拿督賽阿末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說,隨我國主動承認146所中國大學文憑,他冀望中方也能禮尚往來,盡快承認我國政府所推薦的54所高等學府的學士及以上的學位。
9.他說,馬中兩國將成立一個技術小組跟進文憑互認的工作,高教部也以非常開放的態度,來看待技術小組研究後會陸續承認更多的中國大學文憑。
10.據瞭解,中國擁有超過2000所高等教育學府,早前更有一種說法是中國向我國推薦近800所中國大學,但何國忠並沒有正面回應這道問題,僅說,未來不排除會承認更多的大學學士文憑。
11.「國家學術鑒定機構過去是以承認大學內的科系為主,這次全面承認一所大學內的所有科系學士學位,而且是一次承認146所中國大學,是史無前例的。」
12.何國忠補充,馬中兩國的教育制度有不同之處,高教部此次考量本身的能力範圍,主動先承認146所中國大學,以表誠意。
13.馬中兩國是在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去年率團訪馬時,在4月28日簽署8項各領域的協議及諒解備忘錄,包括互相承認高等教育學位的協議。
14.由於兩國教育制度不盡相同,導致技術小組研究花了很多時間去處理學術上的技術問題。






海陸會館開除丘發无效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47pm 14/07/2012

大家看下面的新闻,又一间华社的公会说开除会员。假如会员批评公会就开除会籍,那人民批评政府不就吊销公民权了吗 ?假如会员按法律告公会便开除会籍,那人民告政府不就也吊销公民权了吗 ?

喔 !会员通過媒體批评公会是“發表具有誤導性的言論,造成公會的名譽以及會員的群體利益遭受到嚴重的破壞”。请问目前一大批华团领袖在媒体公开大发伟论批评 政府的教育政策算不算“造成国家的名譽以及人民群體利益遭受到嚴重的破壞 ?”。这些华团领袖每天在报纸上鬼叫,他们的公民权是否也应该被“吊销”????。


海陆会馆

华社,应该也包刮海陸會館赞成政府吊销林连玉的公民权吗 ?假如赞成那就静静,别骂政府。假如不赞成,为什么华社自己的令棍会馆动不动便开除会员 ?。

一个国家要人民不准批评政府,就成立共产极权政府。一个社团不准会员批评会馆,就成立共产党。他妈的,谁敢批评就“灭口”。哼哼 !这样问题也OK.

言归正传,这个馬來西亞海陸會館为什么要开除这位丘发的会员 ?

他 们在下面的新闻第2段说【丘發在沒有與海陸會館理事商議及瞭解實況之下,多次向社團註冊局作出不符實情的投訴,並且多次通過媒體發表具有誤導性的言論,這 已造成本會的名譽以及會員的群體利益遭受到嚴重的破壞】。在第3段说【2011年理事會改選,丘發是其中一名候選人,結果丘發只在108張有效選票中獲得 29票,因而落選。

文告指出,但丘發過後向森州社團註冊局申訴,指該會2011年理事會改選不合法;他也向當局作出多項不符事實的投報】。在第4段说【社 團註冊局委派官員來會館徹查,他們查看大會的會員簽到記錄、檢查投票箱、選票後,證實本會2011年理事會改選是根據章程及通過民主程序,透明化下進行 的,是合法的】。

但是,他们在第5前半段漏了风说【但在去年10月24日,該會突然接到森州社團註冊局來函,暫時吊銷馬來西亞海陸會館的註冊】。吊销就吊销,那有“暂时“的。

有关会馆应该是被社团注册官在引用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第16(2)条文下吊销注册。因为有关会馆的理事违反了社团注册官的指示。

这便证明有关会馆的理事会地切违反了社团法令。不然怎会被吊销注册 ?后来会馆理事会向内政部上诉才恢复了注册。这不等于会馆理事会没有违反社团发令。只不过内政部动用了他们的“特权”让会馆恢复注册而已。这不代表会馆理事会没有违反社团法令。

这便像一个杀人犯杀人被人家看到报警被抓。他被告上法庭判死刑。后来他上诉要求元首引用“特权”宽恕免他一死。

他得到元首的宽恕免他一死并不代表他没有杀人罪。只不过元首有“特权”免他一死。

就拿马六甲中华大会堂的注册被吊销。后来上诉到内政部又恢复了注册并不代表他们没有违反社团法令。他们地切有违反了1966年社团法令注册才被吊销。

馬來西亞海陸會館应该是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16 文下被吊销注册后才在有关法令第18(k)条文下上诉到内政部要求注册免被吊销。有关条文如下:-

18. Any local society, office-bearer or member of such local society or any other person who is aggrieved by the decision of the Registrar in any of the following cases—

(k) cancellation of the registration of a regis-tered society under section 16 for failure to
settle a dispute within the society; may, within thirty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 decision of the Registrar, appeal against the decision to the Minister; and the Minister whose decision shall be final may confirm, reject or vary the decision of the Registrar.

请注意“the Minister whose decision shall be final ”。这是属于“特权”的决定。

这个馬來西亞海陸會館也实在自大狂的可爱。恢复注册当着自己没有违反社团法令,还口出狂言说“如有任何一方繼續發表對該會構成誹謗性的言論,該會將保留法律訴訟權”。

请问“誹謗性的言論”是啥令棍来的懂吗。要告会员就告,保留“法律訴訟權”又是啥令棍来的呢 ?

既然“自认”没有违反社团法令注册又被吊销,那应该是注册官的错。不然为什么把馬來西亞海陸會館的注册吊销 ?那就告注册官。

会馆对注册官的错不敢哼一声,却口出狂言说“如有任何一方繼續發表對該會構成誹謗性的言論,該會將保留法律訴訟權”。

对自己人就大声夹恶,对外人连哼一声都不敢。什么意思呀 ?

丘发(右)及张钦斐展示上诉信函。 (图:南洋商报)


假如丘发到法庭告理事会一状。请问理事会有能力证明“他(丘发)向當局作出多項不符事實的投報”吗。社团注册局能替理事会做证说“是呀, 丘发乱乱告”吗 ?。

不要忘记,在1966年社团法令第58条文下,社团注册官是不可泄漏谁写的告状。要在法庭证明一个人对某人的誹謗性言論并不简单。特别是要由报章上的华文“正确”一句不错的翻译成国文是很难很难的事。谁要是不信,就请试试翻译我讲的“令棍会馆”。

会馆是Persatuan,那么令棍是什么 ?名词可以说是粗口话,形容词就走样了。这倒很像英文的fuck。动词的切是粗口。被用在在形容词的Fuck off,便立刻走样。

不过吗,假如丘发要告理事会一状,单单理事会指控“他(丘发)向當局作出多項不符事實的投報”就够啦。这真的反成了理事会誹謗他。因为理事会指控他“向當局作出多項不符事實的投報”。投报的证据呢 ?不符“事实”注册怎又被吊销 ?

只要丘发不给脸,告馬來西亞海陸會館一状,那会馆不就比周瑜更惨吗 ?

1966年的社团法令赐给内政部长这种“特权”是要避免重演巫统的“福寿全归”,也能用来对付反对党。你没看到令伯“Minister whose decision shall be final” 吗 ?。

假 如是自己人,便放你一马。哼哼,假如是反对党。你没看1966年的社团法令讲什么令棍吗 ?你没有看到有关法令第18条文最后的“the Minister whose decision shall be final may confirm, reject or vary the decision of the Registrar”.

你反对党被注册官吊销了注册还敢来向令伯上诉 ?好,令伯conform the decision of the Registrar and reject your appeal”。令伯的decision is final. You know ?

如果那个社团是“kaki nang”就“vary the decision of the Registrar。恢复注册啦。Kaki nang 来的吗。
 
朝中有人好办事呀 !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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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頻發表具破壞會館形象言論‧海陸會館開除丘發

星洲日报国内版报导2012-07-06 10:11
1.(吉隆坡5日訊)馬來西亞海陸會館聲明,“挑戰派”會員丘發已不再是該會館會員,對於他日後在報章上所發表的言論,該會將一概不回應,如有任何一方繼續發表對該會構成誹謗性的言論,該會將保留法律訴訟權。
2.該會今日發表文告指出,丘發在沒有與海陸會館理事商議及瞭解實況之下,多次向社團註冊局作出不符實情的投訴,並且多次通過媒體發表具有誤導性的言論,這已造成本會的名譽以及會員的群體利益遭受到嚴重的破壞。
3.文告說,2011年理事會改選,丘發是其中一名候選人,結果丘發只在108張有效選票中獲得29票,因而落選。
文告指出,但丘發過後向森州社團註冊局申訴,指該會2011年理事會改選不合法;他也向當局作出多項不符事實的投報。

4.“因為丘發的投訴,社團註冊局委派官員來會館徹查,他們查看大會的會員簽到記錄、檢查投票箱、選票後,證實本會2011年理事會改選是根據章程及通過民主程序,透明化下進行的,是合法的。”
會館註冊一度被暫吊銷
5.但在去年10月24日,該會突然接到森州社團註冊局來函,暫時吊銷馬來西亞海陸會館的註冊。但再向內政部上訴以及經過該部門的調查後,內政部於2012年2月12日發出公函,批准上訴。
6.“這巳清楚說明丘發對本會的一切指責是毫無根據的。”
7.文告說,該會聯同法律顧問發文告聲明有關會館的行政管理沒問題,暫時吊銷會館註冊一事也已解決,並勸請會員秉持愛護會館之心,不要擅自對外發表具有破壞會館形象的言論。
8.“會員如有任何不滿,應通過內部管道,以協商的精神來解決問題。”






是昔华团或昔社团要独中 ?办昔独中或华仁分校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46pm 13/07/2012

笔者认为:

1.华仁独中董事部有责任告诉昔加末华社到底有几个昔加末社团开会议决要求华仁在昔加末开分校。请把这些团体的名单公开。

2.当华仁董事部收到了他们的“请愿”书,是否已经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开办分校。如有,请公开提出申请的日期。是否得到了结果。

3.假如没有社团向华仁请愿在昔加末开办华仁分校或有收到请愿,但是华仁还没有向教育部提出申请。那么,请问华仁董事部为什么准许这些人进行违反1996年马来西亚教育法令第86条文的活动 ?

4.让笔者提醒一下华仁董事部的老爷们。申请“昔华独中”是申请一间不存在的学校。如有犯法行为事件发生,是有关人士负责。但是,华仁是一间存在的学校。 假如华仁董事部因分校问提犯了教育法令,请问华仁董事部能否担当的起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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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昔华团或昔社团要独中 ?办昔独中或华仁分校 ?

昔加末华社领袖最近的几个月拼了吃奶力大喊鬼叫“我们要开办独中”。特别是看到关丹开办独中好像会成功的样子,都把头伸了出来喊一份。免的将来争不到“成功争取开办昔加末独中的功劳”,无法光耀祖宗18代,屁股也没有光可照耀后代的脸。于是,你喊我也喊。

本月8日,即是2012年7月8日,那个所谓的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在亚罗拉春秋慈善社招开了一个什么交流會及匯報会。

除了下面的新闻报导,另一篇新闻报导除了邀请华团派代表出席,也欢迎公众人士出席。这种集会应该是“公众集会”不是“私人集会”。要招开这样的“私人集会”可以在文告中列出被邀请出席的团体的名单。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又在另一篇文告说欢迎公众出席。这样便成了公众集会。

这里的私人集会是指自己人或是被邀请者才有权出席的会议。但是下面的新闻第6段说【沒有及時收到邀請函的單位,協委會也歡迎相關組織派出代表出席】。

下面新闻第1段指的“华团”是啥组织 ?其定义是什么,包不包刮马来商会 和印度商会?假如不包刮,昔加末中华公会第一个就不能出席会议。因为昔加末中华公会有团体会员。这些团体会员包不包括小商,德士公会 和鸡农公会?

假如包括。小商,德士公会和鸡农公会并不是“华团”,是“杂标”社团。

中华公会有杂标会员,有何狗屁资格说是“华团” ?又何来狗屁资个称为是“华社最高领导机构”?。但是,其总务彭天顾却在会上出尽吃奶力,口沫横飞的喊“我们华团要行动”。

喊谁不会 ?。红毛丹医院里的神经佬能喊的比他更加大声。行动呢 ?

729和平請願是繼昔加末173個華團代表在2011年柔華總就職典禮上拉起“我們要華中昔加末分校”橫幅之後,另一波的大型爭取申辦昔加末華中分校活動。(圖:星洲日報)


据我所知,关丹申请独中大集会,昔加末中华公会喊的比其他真正华团不知大声几倍。但是,只有小猫2条,拿了一条布条到大会上挂便表示令伯派了千军万马出席大集会,“大力支持”。

那 么729要在昔加末亚罗拉大集会, 昔加末中华公会,自称是华社最高领导机构又会派出几只小猫出席呢 ?我看,两个手掌能抓完。除非到场者只能排在自己的“牌子”后面。即是,73个所谓的华团的人只能站在自己的牌子后面。这样就能证明,喊的最大声的是否真 的“行动起来”。

在8日的集会之前,他们的什么法律顾问卢汉源大律师(big lawyer Lu Hon San)发了一个短讯给我,叫我和朋友大力支持8日的会议和729的大集会。我在8日的会议上要大会主席讲清楚有关会议是“公众会议”或是“私人会议”。 大会主席没答复,卢汉源大律师反而口水多过茶。

到底是集会主办当局搞错或是记者弄错。像这种集会,只要出席者支持主办当局让他们脸上有光,不会有问题。得不到支持的话他们必然是脸黑黑。

只要出现脸黑黑的局面,主办当局便会搬出令棍话说“你没有权利讲话”。

也就是这个原因,我故意支持春秋慈善社主席邱瑞虎的建议通过成立华仁中学分校。主席立刻说“你不能附议”因为你不是华团代表。难道其他的出席者,他们的团体有议决“你代别我们出席会议” ?

我本来要请大会主席一粒够够的。怎知,他三两下便宣布散会。不然会有他受的啦。

为什么不能附议 ?。公众会议出席者有份。这难道就是华社领袖处理问题的方式吗 ?主席当时并没有声明“只有收到邀请出席会议者有发言权,其他人请离席”。由此可见,没有收到“请帖”的团体或公众别参与729。大家站远远看戏。

由此可见,2012年7月8日假春秋慈善社招开的是一个“公众会议”。出席者便有发言,建议,附议和表决权。

要开办华仁中学昔加末分校去叫那些社团负责人带了印章来盖什么 ?又向谁请愿 ?

本月8日的会议上主办单位没有报告“华仁中学董事部已经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开办昔加末华仁中学分校”。大家所能推则的答案是,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到8日也只不过是“喊”而已。华仁董事部根本还没有向教育总监提出“申请开办昔加末华仁独中分校”。

还没有提出申请便喊“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徐來興吁昔華團出席729請願。又叫那些团体“盖印,盖印”。盖印是做什么 ?当然是“请愿”啦。向谁请愿 ?当然是教育部。这样对吗 ?

昔加末的华团假如认为要开办华仁中学分校,初步的“请愿”应该是向华仁独中董事部提出。假如华仁独中董事部申请分校被教育部否决后才向教育部提出“请愿”。这才符和程序。

他奶奶的,我们的1996年教育法令明明就白纸黑字的写在下面,怎来个乾坤颠倒处理问题 ?是不是有“特别议程”?

All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to be registered。
79. (1) Subject to the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Act, every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be registered under this Act.

(2) An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under this Act shall be made to the Registrar General in such manner as may be prescribed.

(3) The Registrar General may impose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he deems fit when registering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under subsection (1).

Register
80. The Registrar General shall keep or cause to be kept a register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in such form and manner as may be prescribed.

Provisional certificates of registration
81. (1) Pending investigation on an application made under subsection 79(2), the Registrar General may, in his discretion, issue to the person who is to act as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r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 provisional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in such form and subject to such conditions as may be prescribed.

(2) A provisional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issued under subsection (1) may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Registrar General be revoked at any time by notice in writing served on the person to whom the certificate was issued.

Registration
82. (1) Without prejudice to section 81 and subject to subsection (3) and section 83, the Registrar General shall, upon an application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duly made and after such inquiry as he may think necessary, andupon payment of such fee as may be prescribed, register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nd issue to the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r to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2) The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r any other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cause a copy of the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issued under subsection
(1) to be kept exhibited in a conspicuous part of the premises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3) The Registrar General may impose such condi-tions precedent to registration as he deems fit.

连申请书都还没有呈上去,你他妈怎知道教育部不会批准 ?这样就来个“729请愿大集会”有没有他奶奶的过分一点。

人是有自尊的。你他妈连申请都没有提出便先来个公开“729请愿大集会”向令伯下马威。这根本就是给令伯好看。你没有提出申请便给令伯好看,令伯就不会给你好看。

难道华仁中学董事部不懂这个道理 ?或是那个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不知道这个道理或是不懂必须先提出申。

别来告诉你令伯“我们不会看教育法令”。假如是这样,请问委任一个法律顾问卢汉源大律师是干嘛的呢 ?难道是用来排场,表示“我们的阵容可是有大律师(Big lawyer)的咧”。或是用来排排坐吃果果的呢 ?

没有提出申请便叫那些团体盖印盖印请愿,又要来个729请愿大集会分明是“示威给令伯看”。你给令伯好看,令伯就不会给你好看吗 ?当年林连玉犯的错误今天何必重开“卡美拉”拍旧片 ?

造假如能成功,那个不认祖的陈平老早就当上了马来亚的第一任元首拉。第二任元首是牛头党的大阿哥头。

不要忘记1996年教育法令第86条文是讲什么。有关条文说:-

Prohibition on advertisement, etc.
86. (1) No person shall promote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whether by advertisement, prospectus, brochure or otherwise, unless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has been registered or a provisional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has been issued under subsection 81(1).

(2) A person who contravenes subsection (1)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on conviction, be liable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thirty thousand ringgit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two years or to both.

上 面86(1)条文的“promote”是不是指“发起”。再者,教育法令第84(e)是不是说【 that a statement which was false or misleading in a material particular has been made in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这84(e)也可能是开办华仁昔 加末分校的致命伤。从去年昔加末便有华社领袖喊“我们要开办独中”。今年呈给社团注册官的常年报告并没有议决案(minit mesyuarat)说要求开办独中。但是,为什么请愿书上又有有关社团的盖印请愿 ?。社团注册局不会是死人当的吧。

原来申请开办独中是【false or misleading in a material particular has been made in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我很怀疑30年前的所谓“复办昔加末独中”也是喊爽的,并没有正式提出申请。因为华社没有人看过那份申请书,也没有看过被否决的信。

这一次大概又是喊“狼来啦”。不然为什么还没提出申请便先招集请愿大集会 ?这可是乾坤颠倒的行为。

因此,我的看法是,假如昔加末华社真的要开办一间独中参加729的请愿大集会是没有意思的。反而会伤害教育部的自尊。因为还没有提出申请,谁知道结果是“批准或否决” ?

即使去敦符国荣博士大帝庙里下童问敦符国荣博士大帝“申请在昔加末开办华仁独中分校会得到批准或否决 ?”。敦符国荣博士大帝也不可能给正确的答案。假如能,倒不如问他下一期多多的几千万彩票会开那6个号码不是更好吗 ?

假如不被批准,教育部便必须给“不批准的理由”。在教育法令下,不批准的理由才有7项。除了教育法令第84(d)项,即是“昔加末的教育设备已经足够”。其他的理由不可能存在。因为教育法令已经明文“规定”不批准的7条理由,便不能找来第8条理由。

即使教育部动用教育法令第84(d)项否决申请,也还有21天向教育部长上诉的机会。这时侯才来“请愿”也不迟。假如政府被换了,新政府为了坐久一点,你说他们会否决或批准呢 ?

下面的新闻说【申辦華中協委會沒政治色彩】根本是讲令。棍。话。所有关系到“公众问题”便是“政治”。公众问题怎能脱离政治 ?这和女人没有怀孕会生孩是同等的令。棍。话。

我并不反对开办任何的学校,包括独中。但是,我绝对反对华社领袖抓华社来当客家人讲的“太令輁”。为什么还没有提出申请便向教育部“示威” ?。

所以,你们认为参加729的“请愿大集会”是对的吗 ?那些发起729大集会的人表面是“请愿开办华仁中学分校”事实是否如此 ?。他们口讲没有“政治”。那里能买到一架可以用来“照人想什么”的机器吗 ?有的话就拿来照一照他们的脑子是想申么。

我记得30年前,即是1982年的大选,董教总喊的口号是“打进国阵纠正国阵”。怎知,打是打了进去,董教总的许子根和郭猪正都升了官。可是,他们不但没有纠正国阵,反被国阵救了。30年来,董教总有承认他们是喊口号吗 ?。

今天,昔加末华社又听到了口号“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可是,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连提出申请开办华仁中学分校都没有行动,竟要华社当“太令輁”替他们行动。

假如昔加末华社真的希望能有一间独中,那就先开会通过“邀请华仁中学在昔加末开办分校”的议决案。然后把议决案呈给华仁中学的董事部。再由他们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开办分校。

请问昔加末华团有向华仁董事部“请愿”吗 ?假如没有,华仁中学董事部要用什么令棍向教育部提出在昔加末开办“华仁分校”????。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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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徐來興吁昔華團出席729請願。

星洲日报大柔佛报导2012-07-07 11:26
1.(柔佛‧昔加末6日訊)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於7月8日和縣內社團交流,籌委會主席徐來興呼吁本地華團基於華教大目標,踊躍出席交流會及匯報各自動員出席729和平請願的人數。
笔者注:昔加末县何来73个“华团”?假如连小贩和德士公会也算进去。请把回教党也算进去。
2.他表示,本月8日下午2時在亞羅拉春秋慈善社舉行的交流會,將和縣內華團討論729和平請願的形式,而昔加末華社若踊躍出席729和平請願大集會,將反映出華社熱切要一所獨中的共同心願。
笔者注:要独中就提出申请。还没有提出申请喊什么令棍 ?
3.“球在昔加末華社腳下,現在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只有眾志成城才足以決定是否可以實現申辦獨中的意願。”
注:球华社踢,进了龙门,2012年7月8日不敢出席会议的华社领袖便出来领奖是吗 ?他们是几个老豆打种生的 ?
申辦華中協委會沒政治色彩
4.他表明,申辦華中協委會純粹是從教育作為出發點,由華團發起和推動,沒有任何政治色彩。
笔者注:所有的公众事务就是“政治”。所有的饭都是米煮出来的。只有由红毛丹神经院偷跑出来的才会讲“我吃的饭没有米的成份”。原来他是吃“米田共”。是米的副产品。
5.708華團交流會的邀請函已經發給昔加末縣內大部份華團組織。
6.他表示,沒有及時收到邀請函的單位,協委會也歡迎相關組織派出代表出席,因為華教事業是屬於大家的,必須動員整体力量集思廣益。
7.他透露,708當天出席除了本地華團,華仁獨中董事部和柔州各地的董教組織代表,也會到來和昔加末華團分享經驗,希望本地的華團能夠熱烈參與。(星洲日報/大柔佛)
笔者注:来分享什么令棍经验 ?全柔佛州有经验和成功开办分校的独中是宽柔。去向他们请教吧。他们当年好像并没有主办什么令棍大集会“请愿”。








四书五经读了几牛车的校友会不懂处理新旧章程过度时期的问题。去割树胶啦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12pm 04/07/2012


大家看看下面的新闻,你们不丢脸,令伯看了脸红呀。四书五经读了几牛车的校友会不懂处理新旧章程过度时期的问题。看来还是来广西村和令伯一起割树胶啦。

会参加任何校友会的校友几乎都是有一点点小成就的校友,那些读完书当割树胶的,炒米粉的,洗碗和倒垃圾的没有一个会去参加。因为几乎所有的校友会的宗旨千篇一律是“联络同学感情”。其实都会被利用来出风头和显威成就的场所。

割树胶,炒米粉,洗碗和倒垃圾的校友没风头何威可可献,参加了是去看他人显献成就的威风。干吗参加 ?。

读了几牛车四书五经的人,在社会上又棍到差不多的当然会有一点点社会知识。怎会搞到鬼打鬼,狗咬狗骨,乱过春秋战国呢 ?

问题就在这里啰。当年一起读书,没有利益冲突,偷人家两粒红毛丹,你一粒我一粒。不要告诉老师知道。到了社会上捞吃,同行便希望同行死存自己一个。烧砖的便 希望别人连砖厂也烧掉,存下令伯峇冬加里一间砖厂,一百公里内没有第2间,令伯每粒砖起2分。你要买就买,不买请到一百公里外买,罗里车费都吃到你死。

卖酒的明明自己卖的是假酒,却卖贵过别人的。人家问为何那么贵,他以天大的理由说真材实料怎不贵。意思是别人卖的便宜货都是假酒来的,会吃死人的。

不立刻死也会中肝癌慢慢死。最后还是会福寿全归的啦。


大家明来暗往,什么培养同学感情根本就是讲令棍话。所以,华社的什么令棍公会几乎都是乱过春秋战国。校友会也不会例外的啦。

就像昔加末的中华公会,几年前鸡王当主席。他说公会出现幽灵会员破坏。闹到鸡犬不宁,还为了打幽灵追打到麻坡高等法院。他输了官司脱下裤走人。由林家全接任。怎知,几天前林家全也喊“有破坏者”。


中华大会堂


另一间公会,会员小猫两三几条。不过,前人耕种有方,公会实业近百万,银行现金近40万。这是令伯的私家公会,不须开会,也没有通知书。你,你,你都被开除。存下令伯自家人。是不是“私家公会” ?。

每个注册的公会或组织当然有一本章程。但是,有人参加公会当了几十年公会的理事,公会章程是扁的呢,或是圆的呢也不懂,更别说他有细读公会章程。理事连章程是扁的呢,或是圆呢都不知道,会员就别谈啦。

我说过,再讲一篇。公会章程有讲就依公会的章程处理。公会章程没有讲就看社团法令。公会章程和社团法令都没有讲便看法律讲怎么样处理。

大家想想看,那些连章程都不看的理事会去买一本社团法令来看吗 ?要这种人买社团法令来看比拉牛上树更难啦。叫他们找法律看,倒不如叫他们去跳吉隆坡的双峰塔。

言归正传。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怎会因新舊章程引發的“程序問題”,使到大會陷入混亂 ?. 这当然是犯上了“三不知”的问题。

他们第一不知是自己校友联合会的章程。第二不知是社团法令。第三不知是有关法律。

我没有看过他们组织的章程。但是我敢拍烂胸堂担保他们不可能会有一条章程写道“章程的修改得到大会通过立刻生效”。这可是违反1966年社团法令第11条文。有关条文说:-

11. (1) No registered society shall—
(a) change its name or place of business; or
(b) amend its rules, without the prior approval of the Registrar, and an application for any such change, or amendment of its rules shall be made to the Registrar within sixty days from the date of the decision to make the change or the amendment.

(2) If a registered society fails to comply with this section, the society and every office-bearer of the society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gainst this Act and shall be liable, on conviction,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three thousand ringgit.

(3)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section—
(a) the expression “amend” and its cognate expression shall include a new rule and a resolution rescinding a rule; and
(b) the expression “rules” includes the aims and objects for which a society is formed, or which it may pursue, or for which its funds, or any of them, may be applied, the qualifications for membership and for the holding of any office, the method of appointment or election to any office, the rules by which the society is to be governed and the method and manner by and in which any of the above matters may be amended.

社团法令第11条文很清楚的讲,修改章程必须得到社团注册局的批准才生效。即使有那一间公会的章程讲“会员大会通过即生效”也是无效的。因为“私人契约”不能推翻国会的法令。假如可以,那就爽快啰。

现在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申请修改其章程已经得到社团注册局的批准。但是,出现了另一个“过度时期”的有趣问题。在还没有收到修改章程的批准之前,即是在5月24日校友会已经发出招开大会和选举新理事的通知书给会员。

他们爆发新舊章程混亂便在选举要根据新章程或是旧章程 ?

我敢拍烂胸膛担保,全马来西亚的华人社团没有一个在章程里例明过度时期的章程生效日。这是应该例进章程里。但是,华人是一个“随便啦”的民族,不可能那么细心。特别是阿公事业。

章程没有讲,社团法令呢 ?也没有。那么法律呢 ?我们的1948年和1967年诠择法令104条文只是说:-
Where any written law, or any part of a written law, or any instrument or notification made there under, is expressed to come into operat-ion on a particular day, it shall, unless it be otherwise expressly provided, be construed as coming into operation immediately on the expiration of the day next preceding such day.

可惜,有关校友会没有这过度时期条问的章程。结果,只好查看是谁有权决定招开大会的日期。答案当然是理事会。而且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的理事会在5月13日招开的会议已经决定了大会和选新理事的日期并在5月24日把招开大会和选举理事的通知书发了出去给所有的会员。

曾因會員大會法定人數不足而遭社團註冊局吊銷註冊的馬六甲中華大會堂 
(图:星洲日报)

该理事会是在旧章程下“合法”的定下招开大会的日期,也合法的依旧章程发出招开大会和选举新理事的通知书。

在这种情形之下,没有人,包括在6月(令棍新闻没报导大会日期)的大会上可以动用“新章程已经得到批准”为理由推翻大会的招开和选新理事。因为大会通知书发出后才收到修改章程被批准。后来的新章程不能用来推翻已经生效的大会通知书。

假如在法律上,后来的法律可以推翻已经生效的的法律,可死人多了。

比 如旧交通法令说飙红灯compound 3百大洋。你老兄被发现飙红灯,白脚发了一张compound 给你后的第二天国会批准修改飙红灯的compound 由3百大洋增加到1千大洋。你第3天偷了老婆的金练去当了3百大洋要还那张compound。他们说3百大洋不够,新法令说罚1千大洋。那还不死人 ?

另 者。你老兄穷到法穷恶,弄了一把手枪去打抢被抓到。被抓到那天有手枪没礼申可免费住政府旅馆,吃喝也免费10年。怎知,还没上法庭国会通过有手枪没礼申死 刑。你说法庭要用旧发令判你坐牢10年或用新法令判你上吊呢 ?你有手枪没礼申去打抢被抓已经成了事实,新法令那天还没称为事实的法令。可一倒退用新法令吗 ?

在法律上而言,合法发出去的文件,指示,compound 或会议通知书是已经成为事实,不可以被后来来的新法推翻。但是,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竟胆大包天推翻合法招开的大会和新理事的选举。

新章程虽然得到了批准,那是大会通知书发出后的事,在下一个大会才能生效。不可以“倒退”生效。

一个更有趣的问题是,把大会改在7月22日是否违反了新旧章程“过期招开大会”。这样的话,只要一个会员不爽快告了上去,又是天下大乱。

另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下面第4段说【舊章程規定每州屬會在改選時只有一張投票權,新章程下則規定州屬所有出席代表(4名)都能夠提名、被選及投票權,因此希望在代表大會決議使用舊章程或新章程進行改選】。

这样的新章程在“代表”上已经违反了“联合会”的精神。因为会员是以州单位参加。一个会员,不管带了几个拉拉队来,只能投一票是符合单位代表的精神。新章程改为每个拉拉队都有选举,被选和投票权根本不是“联合会Federation”而是普通的社团了,成了会员代表自己,不是代表公会出席大会。

华社什么令棍公会都要成立却不会分“联和会Federation”和普通公会。联合会对任何的议决都必须是“一致通过”。只要有一个代表单位反对,有关建议便必须踢到一边不可再讨论。联合会没有所谓的“少数服从多数”这一回事。除了没有争论的问题又另当别论。

假如可以少数必须服从多数,那可是很爽快的事。看看那一个属会有大厦,没有的便来个动议说“我们建议某某属会把大厦的拥有权交出来”。不服气便来议决,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这样也可以,联和国大多属的穷鬼国便能来个建议“美国佬,你飞机那么多,分几架来给我们。不服就来表决表决。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你们说说看,美国不变成穷国才怪。

下面新闻第14段,森州校友聯代表梁滿基反对展延大會,周素英的建议展延大會就应该不能成案了。有趣的是,大会还是来个通过展延大会。

这不是展延大会,是“取消大会”另定大会日期。章程讲在什么情形下才可以展延大会呢 ?。这应该只发生在不足开大会的法定人数。当天有不足开大会的法定人数吗???

开玩笑,定招开大会的日期是理事会的权力,现在变成大会来定大会的日起。

这有一点像家翁硬要媳妇和他睡觉那样。和媳妇睡觉是儿子的权力,怎变成了是家翁的权力。

唉呀 !无巧不成书,当年芙蓉就发生了那么一单料理,儿子娶老婆,娶进了门不是他儿子和老婆睡觉,是他的老豆和儿子的老婆睡觉。怎会那么巧 ?

这一次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闹的笑话也是发生在芙蓉。巧,巧呀。芙蓉有人才。

下 面的新闻出现一个叫“周素英”的顾问。她没有负起顾问的责任。因为她没有向大会解释,理事会在5月13日招开的会议有没有依章程所赐的权力定下招开大会的 日期,有没有依章程在5月24向所有的会员发出开大会和选新理事的通知书。也没有说这两个问题是否“合法”。只要是“合法”没有人可以过问和推翻。

她在下例新闻第9段只是说“為了不讓改選被質疑及節外生枝,大會應該展延”。这是什么LG顾问 ?

由此可见,读了几牛车四书五经的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的会员比在广西村割树胶的割胶佬敦符国荣博士更水皮。只有锄茅草的资格。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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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舊章程引發混亂‧校友聯總展期722改選。


星洲日报国内版报导2012-06-25 11:08
1.(森美蘭‧芙蓉24日訊)馬來西亞華校校友聯合會總會今日召開代表大會及改選,卻因新舊章程引發的“程序問題”,使到大會陷入混亂,最後總會長陳鵬仕宣佈展延大會及改選,改於7月22日(星期日)下午3時在怡保舉行。
2.該會原訂今午2時在森州校友聯會所召開第10屆改選及代表大會,豈料總會長致詞後,大會就針對新舊章程的問題引發混亂,各州代表各持已見,連顧問也頻頻發言,亂局一發不可收拾,經過75分鐘激辯後,大會決定展延。
3.陳鵬仕說,該會於5月13日召開最後一次理事會,由於當時社團註冊局並沒有批准新章程的修訂,因而議決以舊章程召開大會及改選,並於5月24日發出通知信給各州代表,豈料該會過後才收到社團組織局的批文。
4.他指出,舊章程規定每州屬會在改選時只有一張投票權,新章程下則規定州屬所有出席代表(4名)都能夠提名、被選及投票權,因此希望在代表大會決議使用舊章程或新章程進行改選。
陳鵬仕建議引起激辯
5.陳氏的建議立即引起各屬會代表的激辯,一些代表聲稱,總會沒有通知屬會代表有關新章程已獲批准,另一些代表則認為新章程的修訂在之前會員大會提出,無須多此一舉再作通知,結果雙方僵持不下。
6.大會更針對“是否展延大會?”、“應該不應該表決?”、“以州屬還是以代表為單位進行表決?”展開了混亂的討論,期間還有代表敲桌子要求大家安靜。
7.最後在顧問周素英、署理會長林家松及副會長李子強的調解下,以不必表決的情況,由總會長宣佈大會及改選展延至7月22日。
8.出席大會的州屬包括吉打、馬六甲、柔佛、霹靂、森美蘭、彭亨、沙巴,雪隆及檳城屬會沒有代表出
席。

周素英:展延大會免節外生枝
9.周素英說,雖然校友聯總在議決使用舊章程後,才收到註冊局批准修訂章程的公函,為了不讓改選被質疑及節外生枝,大會應該展延。
10.她認為,在收到社團註冊局批准修訂章程的公函後,大會沒有通知各屬會,因此,無論是使用新舊章程,最後也會被質疑,甚至引起法律問題,所以不能急於改選。
11.她表示,檳城及雪隆屬會皆沒有代表出席大會,如果大會決議使用新章程將會面對問題,為了讓大會改選更加合情合理,展延大會是難以避免的。
12.森州校友聯主席李子強說,新章程批文第4條,社團註冊局諭令校友聯總必須要遵守新章程,因此在大會安排及程序上疏忽,大會應該展延。
13.此外,署理會長林家松也贊成展延大會,依照正確的程序重新發出通知新召開大會及改選,以免成為被攻擊的話柄。
梁滿基反對展延大會
14.雖然多數代表贊成大會展延,森州校友聯代表梁滿基卻獨排眾議,認為不應理會沒有出席的代表,因為章程修訂是在去年大會通過,代表們應該有心理準備新章程會被通過,不應該展延大會。
檳雪隆校友聯缺席
檳城雪隆校友聯未出席大會,校友聯總會持續分裂!
15.雖然沙巴校友聯註冊被吊銷風波已經解決,不過,質疑總會合法性的檳城、雪隆校友聯再次缺席大會,讓校友聯總會繼續分裂。
16.日前,大馬校友聯總以文告方式呼吁雪隆及檳城校友聯出席大會及改選,甚至歡迎兩個屬會提名競選,最終這兩個屬會依然沒有人出席。
17.據悉,大會將在近期內重新發出召開大會的通知信給雪隆及檳城校友聯,希望在新章程下,兩個不認同總會的屬會能夠參與。
第六章6.1條文新舊條文
舊條文
18.每屆代表大會,各屬會只可派不超過4名代表出席,同時最少須有4個屬會代表出席,方能成會。各屬會不論出席人數多寡,惟只有1票之投票權。任職理事有權出席,並可在代表大會上投票。
新條文
19.每屆代表大會,各屬會之可派不超過4名代表出席,同時最少須有5個屬會代表出席,方能成會。各屬會代表必須是現任理事或曾擔任各州屬會會長職的顧問。各州屬會代表皆有提名權、被選權、投票權。同時,大會採用當場提名及後表決制。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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