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什么鬼。是报生纸或是领养证书。(Mar 2012)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35pm 20/03/2012

大家看一看下面的新闻,华人的问题多如牛毛,华文报记者只听人家讲印度话“圆的了”他们绝对不会问是“偏的了”吗。连问一问是圆的了或是偏的了也不会。报导新闻却一下是圆的了,一下又是偏的了。到底是“报生纸”或是“领养证书”呢 ?

新闻第3段,陳亞勉說“勝億是她領養的兒子,小時候因喜歡運動而曬黑皮膚,不料申請大馬卡時遭到登記局官員刁難”。

笑话,假如是领养的便有“领养证书”,怎又在新闻第5段说“當年我帶他到國民登記局辦理大馬卡,官員說勝億膚色黝黑,不是我的孩子,拒絕幫我辦理,甚至沒收他的報生紙。”

原来孩子是“拿来”养的,以为有钱能使鬼推磨,出了一张报生纸,不是办“领养”。结果,养大了黑黑,像山番崽或印尼崽多过华人。那里是你生的孩子,报生纸“充公”。好彩还出另一张没有父母名字的非公民报生纸给他。没告你“贩卖人口”算你祖先有点灵。


張勝億表示,他持有紅登記工作,目前尚沒有面對比較大的困難,
惟未來他想到外打工或有問題,甚至不保障他的未來。
(圖:星洲日報)

别忘记,华人女人即使是去偷山番或印尼仔生的孩子也有个杂种样,也能通过DNA查到孩子有你老娘的基因。你他妈怎说他不是你老娘生的 ?

华人这个令棍民族,明明是“领养”的孩子,却以“令伯乌镭”搞一张报生纸,不是“领养证书”。假如是华人的孩子还可也骗骗过关。他妈的,黑黑的山番或是印尼崽怎能骗过关 ?

昔加末也有令棍华人拿山番崽来养,出了一张报生纸,父母的名字是华人,那山番崽却是黑黑的。我警告他们,你们的山番崽去出身份证时,你的裤袋一定“破大洞”。结果,花了8千大洋才替山番崽拿到身份证。哈哈,下面的新闻人物陳亞勉假如也花8千大洋,应该“暂时”能替他的“孩子”拿到大马卡吧。

他们以为问题搞掂。我警告他们,你们没死之前随时可能面对“贩卖人口”被控上法庭。你们的山番崽随是会变成“非公民”。因为政府人员随时爽爽还是可以充公他的报生纸。


他们说后悔不办领养却去出报生纸。

我告诉他们,山番崽是不能被华人领养的。别说是华人,同是山番不同族也不可以领养。本地出生的印尼崽假如父母是回教徒,他们生的孩子也不能被非回教徒领养。

很多华人听都没有听过华人不能领养山番崽。只要山番局知道谁拿山番崽来养,他们会来包走的。就像你他妈去芭里抓一只受保护的山猫来养,野生局知道会来抓走再告你他妈一状。

所以,华人必须记着,在无奈何之下要领养孩子,一定要办理领养证书,千万别找门路出报生纸。即使是领养华人的孩子能骗过关。你他妈一天可能被告“贩卖人口”。因为他的白粉亲戚可能知道你是拿他的亲戚的孩子来养,又是出报生纸,父母的名字是你两个老屁股的。

他没有钱吸白粉不向你这棵老摇钱树摇下一些钱找谁摇。摇到你两个老屁股顶不顺的那天你不給钱他便告你“贩卖”人口。政府只要一通过查DNA, 没错,他不是你们生的。可是报生纸上你两个老屁股是“父母”。他的父母是谁 ?你这孩子不是买卖的怎会变成是你的孩子 ?假如是领养,有领养证书。你他妈没看到是“领养”的吗。

一个婴儿被“领养”或卖给华人都好。当时不办领养证书屁股痒去出报生纸,将来出问题要“补领养”可能比拉牛上树更难。因为孩子被养了几年,普通上是养了12年要出身份证时才出问题。要找孩子的亲生父母不容易。因为很多是通过“不路卡broker”买回来的,有的亲生父母不知道搬到那里了。即使找到,可能又面对他的亲生父母穷要钱,也可能是白粉卡基。

假如他的父母穷,花些钱可能便没有问题。假如是白粉子,他不鳄鱼开大口你唯令伯是问吧。假如找不到他的亲生父母,你他妈还有符法吗 ?

昔加末有两家华人拿印度妹来养,报生纸上的父母是华人,黑母鸡能生出白蛋,黄种人怎会生出黑种人 ?要出身份证时报生纸被国民登记局“充公”。

这时候他们不知如何是好。登记局叫他们去办领养。可是她们的父母因为园丘改成了工业区,都不知道搬到那里了。怎么找。

问题便找上了我。当然会先被我训了一吨话。我叫他们去找证人来后才替他们找她们的亲生父母。怎知,又是听“人家讲马华才有办法”。结果9年后又重现叫我帮忙帮忙查她们的父母何在。两个月后我告诉他们,两家的父母都回印度住,他们的孩子一家在Pogoh Estate,另一家在Muar River Estate。

即使他们在印度,要办理领养也不难。可是,两个印度妹已经到了21岁,不能再办领养。
话说回来。有人问我为什么山番崽不能被非山番或非同族山番领养。我叫他看1954年山番法令第18条文如下:-

18. (1) No person who is not himself an aborigine of the same ethnic group shall adopt or assume the care, custody or control of any aboriginal child except with the consent of the Director General and in giving the consent the Director General may impose such conditions as he thinks fit.

(2) Any person who acts in contravention of this section or commits a breach of any condition imposed by the Director General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on conviction, be liable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one thousand ringgit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six months or to both.

上面讲罚款或坐牢不多也不久。问题是,发款坐牢后山番崽被抱回山番村。

别说把一个婴儿养到两三岁会产生感情,养一只狗它突然不见掉你会到处找。

除此之外,要拿孩子来养请办领养,别以为“令伯乌镭”走后门拿张报生纸很本事。我国的2007年反贩卖人口法令在2008年2月28日生效后你他妈有个不是你生的孩子,报生纸父母的名字是你们。

哼哼 !你们贩卖人口。在有关法令第14条文下罪名是Any person, who traffics in persons being a child, for the purpose of exploitation, commits an offence and shall, on conviction, be punished with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less than three years but not exceeding twenty years, and shall also be liable to fine.

请记着,贩卖人口罪成最少吃三年,但不超过20年的免费咖哩饭。还可以被罚款。

你他妈两个在那孩子的报生纸上是他的父母,他又叫你做爸爸妈妈。你两个老屁股不是贩卖人口是什么 ?坐牢3年吧。

可怜呀大人! 我们没生养,所以才去买个孩子来养呀。

什么 ?没生养就贩卖人口。那令伯敦符国荣博士没老婆就能去强奸人家的老婆吗 ?

不是呀大人 !我们是不要让孩子长大后知道是领养的,所以才走后门出了报生纸。

唉哟!阿嫂 !你看你,你和你的老公是黄皮肤,怎能生一个黑到发亮的孩子。你不怕孩子长大后问你是不是去和印度人鬼棍生下他的吗 ?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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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子膚黑辦大馬卡被拒‧沒收報生紙變“無國籍”




星洲日報国内版 2012-03-15 17:26
1.(雪蘭莪‧巴生15日訊)一名21歲的青年9年前向國民登記局申請大馬卡時,官員因他“膚色”問題,拒絕讓他申請大馬卡,更沒收其原有報生紙,換了一張“無國籍”的報生紙給他。
注:算她祖先灵,还拿到一张无国籍空白报生纸。
2.來自巴生南方鎮的張勝億是陳亞勉(60歲)的養子;他在小時候被領養時,都有完整的報生紙,豈料,在12歲要申請大馬卡時,卻因膚色問題而受阻。
注:她妈的,养子怎会有报生纸?

3.陳亞勉說,勝億是她領養的兒子,小時候因喜歡運動而曬黑皮膚,不料申請大馬卡時遭到登記局官員刁難。
注:父母是黑黑的山番或印尼佬,他们的孩之当然也是hitam hitam 的啰。
4.她今日向馬青加埔區團團長李至尊求助時表示,其養子是排球州手,平日要練球而曬黑皮膚是平常的事,但想不到這竟造成他不能申請大馬卡的因素。
養母:官員指非我孩子
5.“當年我帶他到國民登記局辦理大馬卡,官員說勝億膚色黝黑,不是我的孩子,拒絕幫我辦理,甚至沒收他的報生紙。”
注:真是山顶龙,拿来养的怎会像你呀。假如是有领养证书官员敢讲“这不是你的孩子”便能请回他“du buta kah, anak angkat mana macam 你老娘”。
6.陳亞勉說,由於溝通能力有限,她過後還是不放棄為勝億申請大馬卡,並在一項申請公民權運動中向官員索取表格,為勝億申請公民權。
7.“在語言溝通障礙下,官員要我在勝億21歲時,才帶他去申請大馬卡,但程序上已錯誤,勝億也錯過在18歲前申請大馬卡的好時機。”
注:没語言溝通障礙,是你无知。他只能到了18岁才能自己申请公民权。18岁以下可以由父母申请。他的父母是谁?假如有领养证书,婴儿时便能替他申请公民权啦。
8.“雖然勝億在15歲時得到紅登記,但他確確實實是大馬人,為何當局不能發出藍登記給他,甚至沒收他的報生紙?”
注:我也知道他是大马出生,是不是大马人生的找他的父母来查一查DNA吧。
9.陳亞勉說,勝億因持紅登記而不能外出打工,只能幫舅舅打工,未來完全沒保障。
10.她希望能透過馬華協助,讓養子成功申請大馬卡。
注:马华能帮的,你也能帮。申请公民权没有后门。
李至尊:辦大馬卡被拒。膚色長相也是因素
11.馬青加埔區團團長李至尊表示,他首次接到類似案件,但會積極地與國民登記局接洽和跟進此案。
注:跟进个屁,替他填一份申请公民权的表格吧了。
18歲以下申請較容易
12.“根據登記局的條例,舉凡18歲以下的人,養父母幫孩子申請大馬卡比較容易,但勝億已超過21歲,申請公民權的程序上跟一般持有紅登記的大人一樣。”
13.他指出,華人領養小孩,若沒有辦妥領養手續,到了孩子12歲要辦理大馬卡時,就會面對問題。
注:没办领养而从后门弄了一张报生纸是“贩卖人口”。
14.“官員通常會因為膚色和長相因素,拒絕辦理大馬卡,並沒收原有的報身紙,並發出一張無國籍,沒有明確身份的報身紙給當事人。”
注:假如是亲生的,即使是你老婆偷汉子生的。他会有你老婆的DNA。一查便知啦。
須重新領養孩子
15.他說,面對這些問題時,領養孩子者必須重新以領養。身份申請撫養權,再做宣誓承認領養孩子。
注:放屁。找回父母一看;完了,原来是山番或印尼回教徒。乖孩子,你回去当山番吧。
16.“過後,有關人士必須再到回國民登記局找回孩子的出身資料,才能以領養身份申請領養手續,以及申請公民權。”
17.李至尊也說,這些程序在孩子18歲以下必須處理,除非領養者找到孩子生母,申請領養和大馬卡程序就比較容易。




1 comment:

  1. 您好,我想请问一些关于“公民和身份证”的问题。
    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而母亲是越南人。孩子是在马来西亚出生,但是父母亲没有注册结婚。现在孩子的报生纸是粉红色。
    以后孩子会是马来西亚公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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