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全国上下草包一堆堆,如何为民服务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55pm 11/09/2012


大家打开2012年4月1日星洲日报国内版看看彭亨‧吉拉央31日訊报导的红色标题《持青色身份證無法享國民福利。女子與養父攔首相求助》。

居然他们攔首相求助,先前也应该向马华求助过。马华无能为力,只好在没有办法之下看看首相能否帮个忙了。

蔡秋景(右2)及蔡寶月(右3)的孩子終於取得公民權。
蔡秋景(右2)及蔡寶月(右3)的孩子終於取得公民權。
(图:星洲日报)

新闻报导说《馬青彭亨州團長黃奕龍表示,章惠婷多次申請公民權不果,每5年就必須向當局更新身份證,當局也交代她不能遺失青色身份證》。


我重复这一篇新闻是因为很多人并不了解拥有青色身份证的人并没有得到“永久居留权”,只有“暂时停留权”。他之所以会被发一张青色的身份证是因为她没有任何的国籍,没有国家会出一本国际护照给他。所以,她才能用那张青色的身份证证明她的身份。

这位章惠婷姑娘一天没有“居留权”,怎么样申请公民权,申请一次踢一次,申请5次踢5次,申请10次踢10。因为她不符合申请公民权的条件。

申请公民权者的先决条件是,假如她不是马来西亚出生者,她必须是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即是有居留权者。不是待青色身份证的暂时停留者。这位章惠婷姑娘是待青色身份证,不是有居留权的居民。

不是在马来西亚出生者要申请必须符合下例的条件:-

1。必须超过21岁,
2。在提出申请之前,必须在12年之内最少居住了10年,


假如是嫁给本地公民为妻的女子,只要取得居留权,住满2年丈夫便能替她注册为公民。


要得到永久居留权,她的婚姻在马来西亚必须注册。然后提出申请永久居留权。由批准居留权住满了2年,可以在丈夫公民地位的荫护下注册为公民。

假如她要自己提出申请,便请多等10年,住够12年的10年。也必须把马来文读好来。在独立后才得到居留权者除了要会马来会话,要要会书写马来文。

由丈夫公民权的荫护下注册为公民只须2年的居留权证明,也不须要考马来话和马来文。

非公民的女子和本地公民结婚没有婚姻注册的后果是,在国际法下孩子的国籍是跟母亲的国籍,孩子都是“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可以变成“婚生子女”只要他们的父母去注册他们的婚姻。但是,他们婚姻未注册前所生的孩子不能“自动”成为公民。要孩子成为公民,可以。只要他门还不到18岁,父亲可以替他们申请注册为公民。请看下面的新闻。

下面这一篇新闻完全证明马华公会没有人才,只有一堆一堆的草包。堂堂的副内政部长利人民的无知替他打“低级广告”,表示他很为人民服务。

下面这单料理《奔波多年。蔡家5孩子終獲公民權》。

为什么和一个非公民的女子结婚不婚姻注册 ????

是无知或不会 ?无知怎又知道生孩子,不会怎又会生孩子 ?

和一个非公民,也不是永久居民的女子结婚没有注册,所生下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国籍是跟母亲的国籍。母亲是非公民,他们也是“非公民”啰。

假如非婚子女的母亲是非公民,但是,是马来西亚的永久居民,孩子还能因宪法的关係一出世便喊“我是马来西亚公民”。

下面新闻第2段李志亮說《他在去年接獲蔡秋景(32歲)及蔡寶月夫婦要為5名年齡分別介於3至8歲的孩子申請公民權的事,如今5名孩子已正式成為大馬公民》。

新闻第1段说《以非大馬公民身份嫁作人婦的蔡寶月(29歲),其生下的5名孩子也因此沒有獲得公民權,此事在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的協助下,5名孩子最終實現了成為大馬公民的願望》。非公民女子可以和公民结婚。为什么没有去注册婚姻 ? ? ??

假如她们的婚姻在孩子未出世之前注册,除了不必为孩子的公民权奔波多年,也不用看人家的令棍脸色。看了人家的令棍脸色还被拉上报纸图文并茂替他门打广告。

马华的副內政部长李志亮有帮到他们吗 ????

我说“没有”。如有,是他们两夫妻帮了他打了一个“为民服务”的广告。由父亲替孩子申请注册为公民是法律的问题,是早一年批准或慢一年批准的问题。我替人家办过两百多份这样的公民权,没有一份不过关。

他妈的,原来马华公会的堂堂副内政长差过一个割树胶的敦符国荣博士。他替人家做了几百份这样的公民权不用像母鸡生蛋那样咕咕呵,咕咕呵。副部长竟咕咕呵。生了一粒鸡蛋好不威风呀 !你们知道吗  ?????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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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波多年‧蔡家5孩子終獲公民權


星洲日報/大霹靂2012-09-08 11:44
1.(霹靂‧金寶7日訊)以非大馬公民身份嫁作人婦的蔡寶月(29歲),其生下的5名孩子也因此沒有獲得公民權,此事在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李志亮的協助下,5名孩子最終實現了成為大馬公民的願望。
2.李志亮說,他在去年接獲蔡秋景(32歲)及蔡寶月夫婦要為5名年齡分別介於3至8歲的孩子申請公民權的事,如今5名孩子已正式成為大馬公民。
被領養未辦領養手續
3.他說,蔡寶月因自幼被人領養,忽略了為她辦理領養手續,導致孩子無法獲得公民權。
4.“一家人中僅有父親是大馬公民,不是公民的母親和孩子們常面對生活上的問題。”
5.他今日頒發公民權予蔡氏一家五口時,指蔡氏一家為公民權申請一事奔波多時,更曾因此受騙,但他們不因此放棄,如今終於願望成真。
無法享國民优惠
6.這一家人來自吉打州亞羅士打。蔡寶月說,在未獲得公民權時,孩子無法享有任何國民可得到的优惠,如享受免費教育、政府頒發學生的100令吉等。
7.她說,她雖出生於大馬,但報生紙上沒有詳記其資料,加上養父母在領養她的過程中沒有辦妥領養手續,導致她成為非公民。
夫盼妻也當大馬公民
8.蔡秋景最大的願望是太太能早日擺脫“臨時居留“的身份,也成為大馬公民。
胡偉豪:將助蔡寶月申請紅登記
9.內政部副部長的助理胡偉豪說,他在接手處理5名孩子申請公民權的工作以來,蔡氏夫婦給予很高的配合,以致辦理過程順利。
10.他說,接著將會協助孩子的母親蔡寶月申請紅登記(永久居留證),而目前她所持的身份證是臨時居留證(青登記)。
11.出席者包括來自吉打州馬華錫區會主席蘇慶業、日萊區會主席拿督黃源泉、古邦巴素區會主席黃瑞通、吉打港口區會主席拿督黃榮賢、馬華金寶區會署理主席張國強。(星洲日報/大霹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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