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阵政府自己立法自己犯法。你换别的政府吧。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6:26pm 30/06/2012


最近国阵政府的部长向国会提呈修改交通法令,名为“减少”交通犯规,实为“强迫”人民认罪还钱。当然也制造“外水”的机会给执法的卡基。

你别以为国阵真的是为了减少交犯规。他们本身便犯了交通规则。 你老兄不相信的话,当你走在街上的时候,请注意国阵政府管辖的县议会或市议会画的停车位便一目了然。

我们的交通规则明明讲转弯的道路由转弯开始两边的30尺之内不准停车。但是,国阵的县或市议会有“尊守”交通规则吗 ?

他们不但不懂尊守交通规则,还在转弯的30尺内画多4个parking lot收停车费。这些国阵的令棍官员是“知法犯法”,也“暗中”策划让驾车人士犯法。因为驾车人士看到停车位便把车停在那里。

这些画在转弯处的停车位是“非法illegal”停车位。国阵政府通过的法律自己不尊守,还暗中误导驾车人士把车停在他们画出来的非法停车位上。别地方我不知道,昔市最少有3百个这种非法停车位。怎么说 ?因为我们的1959年交通规则第12 条文说:-
12. Restriction on stopping near corners, hydrants, etc.
No driver or person in charge of a vehicle, and no person in charge of an animal on any road shall cause or allow such vehicle or animal to remain stationary on any road:-
(1)  within 30 feet of a road junction or corner,
(2)  within 10 feet of either side of a fire hydrant, standpipe or ground hydrant,
(3)  within 30 feet of either side of a “bus stop” sign or opposite such sign, or
(4)  in such a position or in such a condition or in such circumstances as to cause, or be likely to cause danger, obstruction or undue inconvenience to other users of the road, whether or not the driver is in attendance.
上 面的交通规则是国阵政府拿到国会,由爱当官的马华国会议员和部长举手举脚赞成和大力支持下通过的。自己通过的法律要人民“尊守”,自己却可以不“尊守”。 这是“目无王法”的行为。因为他们背叛国家元首,在元首面前说“我们在国会通过了这条法律,那条法律要人民 “尊守”请皇上“恩准consent”。

(图源:http://www.townplan.gov.my/english/guidelines_parking.php)

元首恩准了,人民尊守了,不尊守的“罚款”。但是,国阵政府部长和请的卡基没有尊守。难到他 们不是马来西亚的人民 ??? 

这一次国阵政府进行修改交通法令是以“邪心”为出法点,不是以“爱心”为出发点。他们的邪心是,令伯认为你犯法,你他妈不认罪,还要到法庭抗辩。好,令伯修改交通法令明文规定 “罪成”最低罚你他妈3百大洋,最高由1千提高到2千。

这样,看你要不要“认罪”还令伯的“compound”,即是献议赔偿不予起诉。你不接受赔偿3百大洋上法庭抗辩。胜,算你的祖先风水灵。输的话,哼哼,最少罚你他妈3百大洋,但不超过2千大洋。你要令死令样请便。

人民犯法国阵政府对付,国阵政府犯法,在不准停车的转弯处画停车格子像黑社会收看头钱那样收看头钱谁对付 ???

你老兄不付看头钱,国阵政府便到法庭告你“没付看头钱”。黑社会向你收看头钱你可以到马打寮报案说那个烂子头敦符国荣博士带了两个打手,草包校长和山番黄庭要收看头钱。国阵向你收看头钱你要去那里报案 ?

即使你去报案,也有一个够头风的马打崽替你进案。问题交到总检察司便会不了了之。因为检察司在宪法下可以不告任何犯法的人。当然有绝对的权力不告国阵政府的卡基。

不要忘记,总检察司那个位子是“政治椅子”,委任他的政府倒,他也就是回乡种木薯的时候了。所以,那一个管家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打主人养的狗 ?除非他想回乡种木薯。

飞车闯红灯和飙车当然是“大罪”。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接受他们的那种令棍行为。问题是,是你老兄的车闯红灯和飙车吗 ????

我说过,国阵政府是懒到出骨出油,请的卡基当然也是那种料理,会好到那里也是有限公司来的啦。

你老兄只有一架JB 5902的老牙摩多车,在昔加末广西村的树胶跑快一点车轮都要脱出来。但是,国阵政府请的令棍交通警察指控你3012年6月30日中午12点正在吉隆坡国会大厦路飞车闯红灯。

令伯敢拍烂胸膛担保,当你收到那样的莫须有罪名compound,一定会气到喊“丢你阿妈,老子的老牙摩多车怎会跑到吉隆坡飞车闯红灯。丢你阿妈”。

朋友, 你假如有高血压,那样的气法,血压一定会“急升”。那可不是好玩的咧。万一冲裂了你的两条血管你便福寿全归,回归主的怀抱。假如是冲爆了一条,你就成了半个植物人,再也没办法上大马论坛看令伯写的骂人令棍文章。

由于你收到那样的信太气,没有注意到那封信有问题。有一个印度朋友收到那样的一份信,从家里骂babi(猪)骂到我的办事处。到了我的办事处还骂babi。我看到他被气到脸发白便知道他是很气很气。但是,他是为了什么事那么气呢。

原来他没有在吉隆坡飞车飙红灯却收到那样的令莫须有罪名compound。但是,他不知道那compound本身便证明他没有在吉隆坡“驾摩多车飙红灯”。为什么 ?

因 为那张compound没有讲他是驾什么车飙红灯。只说他的JB5902闯红灯。这便证明国阵政府请的卡基是懒到出骨出油,自己份内的工不做却学猫抓耗 子。怪不的文冬几单严重案不去追查,却到饭店里追拿正在吃饭的中国妹。造假车牌的他们不去追拿,还明知故犯,把一张莫须有罪名的compound寄给没有 犯交通规则的人。

国阵政府请的卡基不是当场抓到你老兄飞车飙红灯。而是靠装在交通灯两边的“电眼”或是躲在草堆里用“猪眼”照到你的车飙红灯。

人眼看到都没办法证明是你老兄的车,更何况是用电眼或猪眼看。

当电眼或猪眼看到JB 5902 飙红灯,当然不知道是谁驾车,也不知道车主是何方神圣,更不知道这神的庙在那里。于是便到交通部查看JB 5902的记录。

原来JB 5902是一架1962年制造的50CC HONDA摩多车,车主是敦符国荣博士。车主地址是柔佛州,昔加末广西村。

(图源:http://wootmedia.my/tag/roadblock/)


我说过,再说一篇。国阵政府请的令棍卡基是懒到出骨出油。那令棍卡基查了记录回去便把记录丢给出compound 的卡基。那出compound的卡基管你娘的,照单发compound绝对错不了。
结果假车牌的JB 5902“白鸡啰pajero 飙红灯造成JB 5902摩多车中莫须有罪名的compound 。因为拍到的照片JB 5902是一轮pajero,那印度老兄的JB 5902是一架1962年生产的50CC HONDA 摩多车。

你们说说看猪眼都能分出“这是一轮车,那是一架摩多车”,国阵政府请的人头猪脑卡基分不出车和摩多。这是不是天下奇闻?假如不是奇闻,便是明知故犯,抓死猫迫你吃。

国阵政府请的令棍卡基,他们到交通部查JB 5902 便知道有人做了一个JB 5902 的假车牌挂在一轮Pajero上。他们不去追查那轮挂假车牌的pajero,却发一张莫须有罪名的compound 给那印度老兄指控他的JB 5902飞车闯红灯。

你们说说看,收到那样的compound 会不会爆血管?那些令棍人知道那pajero是挂假车牌,也知道闯红灯的不是那架老牙摩多,还发了一张compound给摩多车

主,指控的JB 5902 pajero 闯红灯。他的是pajero 或是摩多车 ?


昔加末有一个人,他只有一架WAS 4338的老牙车,也收到一张compound 指控他的罗里WAS 4338 在马六甲开快车。

摩多车变pajero,气车变罗里你能在法庭上证明别人冒用你的车牌。假如神差鬼错,你的是一轮ND 9001 的笨蛋傻瓜,别人冒用你的ND 9001 车牌在槟城开快车或是闯红灯也是一轮笨蛋傻瓜。你如何在法庭上证明你是昔加末人,没有在槟城开快车或闯红灯 ?

这是被指控开快车和闯红灯,假如是被人家看到和你同车牌和同款的车撞死人。请上帝保佑你。阿门。

有一个昔加末广西村的人被指控他的摩多在沙巴的斗湖闯红灯。这种令棍指控也能发生,别来告诉你令伯那些国阵政府请的卡基不敢指控你在槟城开快车或闯红灯或撞死人。

我指控国阵政府请的卡基修改交通法令是存有邪心。因为他们不是要解结问题和减少交通犯规。也不是要消灭交通罪案。而是要以“最懒惰”的方式发出莫有罪名的compound给你。钱来。

造假车牌是一项很严重的交通罪案。你查查看交通法令和交通规则里有没有讲“谁的车挂假车牌罚款最少3百大洋”吗。

你半夜回家在半路上被那些交通警察发现车后煞车灯没亮。他们便开一张compound, 罚款最少3百大洋。

谁 驾车能发现车后煞车灯烧了 ?比如草包校长半夜要从他在峇东加里的砖厂到吉隆坡某间酒店会二奶,难到他每驾一公里便停车下来看煞车灯有没有亮。他一个人下了车,谁踩煞车器 ?难到要叫别人停车替你踩,你也替他踩。每跑一公里又停车踩。你没试,又怎知道煞车灯没有问题 ?这个世界上有谁那样驾车的吗 ?这样的踩法,他到了酒店再也没有力和二奶在床上踩来踩去了。

国阵政府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府,要人民尊守法律,自己便可以违法。他们的执法人员明知犯法者是挂假车牌他们不去追查,还硬硬发compound给无辜者。这是什么2令棍政府????马华的交通部长是拿来做什么令棍的???

你们不信吗?请看下面2012年6月30日星洲日报的新闻。犯法的车和交通局注册的车明明是不同款式,compound照出。还钱。

朋友,你再支持国阵成立政府,你这西马的人可能有那么一天被他们指控你在沙巴开快车撞死人。

希望上帝保佑你不会有那么的一天。阿门。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6月30日




================================================

不同型號轎車同車牌?‧車主接超速罰單莫明其妙


星洲日报大柔佛 2012-06-30 10:50
1.(柔佛‧居鑾29日訊)車牌鬧雙包?居鑾一名豐田威馳車主申訴接獲新山努沙再也警區發出的超速駕駛違規罰單,被拍攝違規的車子型款卻是豐田嘉美,令車主既氣又納悶。
2. 申訴接獲超速罰單的林姓車主投訴,他名下的豐田威馳(VIOS)轎車註冊車牌為JMV6886,日前接獲由新山努沙再也警區寄來一張誌明同樣註冊車牌 JMV6886的一輛豐田嘉美(CAMRY)轎車,被指於6月8日在新山馬新第二通道10公里處違規超速駕駛的交通罰單,被罰款300令吉。
3.林先生對努沙再也警區寄來的這張違規交通罰單感到莫明其妙,因為附上的違規照片顯示,被指在新山上述路段超速駕駛的轎車,雖然同樣是JMV6886的註冊車牌,但卻是豐田嘉美車款,並非他名下的豐田威馳車款。
4.林氏指出,他家中沒有嘉美款型轎車,至於為何被取締超速駕駛的嘉美款型轎車,註冊車牌竟然和他所擁有的威馳車款的車牌一樣,令他也感到很費解。
向警投報盼查明真相
5.對此,林先生說,他曾到居鑾交警局向警方陳情說明情況況,要求當局取消上述交通罰單,但居鑾交警局指示他必須到新山努沙再也警局處理。
6.他認為,交警及交通部有責任及義務查個水落石出,以找出真相,絕不能把“馮京當馬涼”,要他對上述違規駕駛及交通罰單負責及受罰。
7.他已據情向警方投報,希望能查明真相,並早日找出真正違規的車主,以還他清白。(星洲日報/大柔佛)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