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新田。你叫麻油灯看教育法令第73 到76条文讲什么令棍。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18pm 15/06/2012
叶新田,你是在乡种下田养猪的吗,不然你怎会在下面的新闻第1段讲【董總主席葉新田說,如果沒有所謂的“歷史協議”或“契約”,政府必須立即批准在關丹開辦華文獨中,並儘快全面承認統考文憑,以實際行動作出澄清】。
种田养猪的也有养鸡鸭。猪是猪,鸭是鸭。你别把猪鸭打同样价钱来卖。你也别把独中和统考文凭参在一起讲。
你所讲的【如果沒有所謂的“歷史協議”或“契約”,政府必須立即批准在關丹開辦華文獨中】。
那令伯问一问你,假如有就不必批准了吗 ?。“歷史協議”或“契約”是什么令棍来的 ?有法律效果的地位吗 ?即使是一份有法律效果的法律文件,不是签约的一方(a party to the contract)有须要遵守或授约束吗 ?
假 定当年马华和巫统有签那样的一份令棍“协议”,那是他们两个同意“你可以玩我的屁股,我可玩你的批股,互不向对方讨玩屁股钱,也不告对方”。这就像那个叫 什么欧羊什么要和一个男人main(玩) 来main去那样。那是他两个人的“自家事”。外人看了好笑而已,belakang(后面)也好玩。
一份“协议”或“契约”要有“约束”力,便必须要有法律地位。要有法律地为就必须是“合法”的。要有“合法”地位,便必须符合法律。不然便天下大乱了。
比 如我们的法律讲,非马来人不可以买马来保留地。也有法律说非回教徒不可娶回教妹作老婆。假如不合法的“契约”也有效果。那令伯这个非马来人的非回教徒便能 和马来人签一份契约买他的马来保留地,也能和一个美丽的回教妹签一份婚姻协议书说,我爱她,她爱我。我愿娶她,她愿嫁给我。我们结婚啦。
这样的话,国会通过那么多的法律是做什么令棍用的 ?
图源: http://www.facebook.com/EveningEdition |
即使一份契约有法律效果,也只能约束“立约者party to the contract”。不然的话,也会天下大乱。你令伯看到你的地在市区边,很值钱。便找个白粉子,给他100元买白粉叫他在一份买卖那片地的契约上签名,说他把那片地卖给令伯。
买卖土地契约在马来西亚是合法的。但是令伯和那白粉子签买卖那片地的合约有效吗 ?他不是地主签了买卖契约,真地主却不是签契约者(party to the contract)。那份买卖契约能强迫地主把地割名给令伯吗。
假如可以,令伯把广西村一千多亩的地都签名卖掉。谁要买请快,一亩才卖一百元。慢来的一定买不到的。这种事只能发生在中国。非地主的官员卖地主的土地。
因为中国不是法治的国家,没有法律可言,只须靠把令棍嘴讲对就对,错就错。马来西亚可是一个法治的国家,私人能不能建学校只看马来西亚1996年的教育法令讲可以或不可以。不是看麻油灯的令棍嘴讲便算数。
我国的教育法令讲我国可以建“私立学校”。这私立学校是所有不是政府建的学校,包括国际学校。当然也包括独中。
由于不是政府建的国民学校,是不受政府管辖。只须要“按照”教育法令办校便可以。所以才例为“私立学校”。
叶新田,那个麻油灯叫你们读教育法令,你就叫他向马来西亚的人民解释解释1996年的教育法令下面第7部讲啥:-
PART VII(第7部)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私立教育机构)
注:这里教育机构是指学校。
Saving relating to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考虑到有关私立教育机构
73. (1) Nothing in this Act shall be construed as prohibit ing the establishment and maintenance of a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本法令不得解释为禁止私立教育机构的成立和维持。
(2) Notwithstanding subsection (1), every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comply with this Act and all regulations made under this Act and applicable to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虽然第(1)段的规定,所有私立教育机构应当遵守用于教育机构的本法令和所有根据本法令订立的规例。
(3) This Part shall not apply to a private higher educat- ional institution.本部不适用于私人高等教育机构。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to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 of National Curriculum and to prepare pupils for prescribed examinations私立教育机构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教育课程要求和规定准备学生的考试。
74. A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providing primary education or secondary education or both shall comply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National Curriculum and shall prepare pupils for prescribed examinations.一个提供小学或中学教育或两者的私立教育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教育课程的要求,并依规定编制考试让学生参加考试。
Subjects to be taught in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providing post-secondary education私立大专教育机构的科目。
75. (1) The Minister may require a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providing post-secondary education to teach the following subjects:部长可以要求私立教育机构,提供了中学后教育的下例科目:
(a) the national language, where the medium of instruction is other than the national language;国语; 假如其教学媒介语不是国语;
(b) Malaysian studies;马来西亚研究;
(c) the English language, where the medium of instruction is other than the English language;英语,假如其教学媒介语不是英语;
(d) studies relating to Islamic education for pupils professing the Islamic religion; and提供有关伊斯兰教育于信奉伊斯兰教的学生; 和
(e) moral education for pupils not professing the Islamicreligion, based on the prescribed curriculum.提供道德教育课程给于非伊斯兰教学生。
(2) The subjects mentioned in paragraphs (1)(a) to (1)(e) shall be taught in addition to any other subject or course of study taught in the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私立教育机构除了教导其他的科目,必须教导(1)(a)至(1)(e)例明的科目。
Power to make regulations for supervision and control of standard of education制定条规监督和控制教育水准的权力。
76. The Minister may make regulations for the supervi-sion, regulation or control of the standard of education in privat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部长有权作出监督,监管或控制的条规管辖私立教育机构的教育水准的规定。
上面的1996年教育法令第73 到76条文已清楚的明文规定私立中小学的存在。而且,法令第73(1)还特别声明【本法令不得解释为禁止私立教育机构的成立和维持】。
因此,新山有人建了一间英校中小学。这又是怎么样被批准的。为什么华社要建独中会比拉牛上树更难。有的还来个什么令棍份校。请问马来西亚1996年的教育法令的那一项条文说教育局有权批准“分校” ?
大家想想看,教育法令没授权处理的便处理,法令讲可以的便“不批准”。这罢明国阵老早把华社看到死死。假如华社还看不到这一点。上帝保佑啦。阿门。
到底是那个麻油灯不会看1996年的教育法令或是董教总不会看 ?
唉呀 !在广西村割树胶的敦符国荣博士都会看,堂堂的教育部长不会看。还是大家倒换工作,麻油灯来广西村割树胶,敦符国荣博士去当教育部长。
假定令伯敦符国荣博士当教育部长,谁要建私立中小学来替政府省钱是无任的欢迎。只要按照法令提出申请,令伯先批准“有条件的准证”。只要申请者有了校地,在上面建了校舍和有了入伙证书,有了师资和学生。有条件的准证便自动能转换为“正式准证”。
你们大家说说看,令伯敦符国荣博士当教育部长好不好 ?。
麻油灯当教育部长不好,他是国阵派出来的人,国阵必须负责一切。人民除了把国阵踢下台去,别无选择。来。1,2,3, 大家踢他下台。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6月15日
(图源:http://www.facebook.com/pages/%E7%94%B5%E8%AF%9D%E4%BB%94%E6%BC%AB%E7%94%BB-Ahfons-Comic/11300129541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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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總:申辦關丹獨中合情合理合法‧若沒“契約”應立刻批
星洲日报国内版报导 2012-06-11 08:14
1.(雪蘭莪‧加影10日訊)董總主席葉新田說,如果沒有所謂的“歷史協議”或“契約”,政府必須立即批准在關丹開辦華文獨中,並儘快全面承認統考文憑,以實際行動作出澄清。2.他在董總會員代表大會上致詞時說,在關丹辦獨中,是合情、合理和合法的請求;再加上,廣大的民意支持,政府或教育部沒有理由再拖延批准。
3.他說,當局若仍在這課題上兜圈子,董總將採取各項行動,促使當局落實有關請求。
4.“跡象顯示教育部以‘歷史協議’或‘契約’,作為拒絕承認獨中統考文憑和不批准關丹開辦獨中,以及把獨中數量限制在60所的理由,以交換廢除教育部長於1961年教育法令第21(2)條文,把華小和淡小改為國民學校的權力。”
遺憾馬華領袖推來推去
5.他說,事實證明人為阻礙的消息並不假,現在更看到馬華領袖推來推去,就是不追問話題源頭的副首相兼教育部長丹斯里慕尤丁和教育部。
6.他指出,慕尤丁一再強調他無權作出決定,而內閣也決定交由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跟進申辦有關獨中的細則。
7.他說,慕尤丁和教育部過後對本身所指的“歷史協議”或“契約”避而不談,而廖中萊指正副首相都認同馬華調查協議情況,以釐清真相。
8.“這就是我國政壇的遊戲手法,見慣不怪;但是,我們認為,設立獨中是人民的基本權益,絕不容被剝奪,政府還停留在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狹隘單一民族主義,貫徹單元化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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