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比例代表制,来个Party List 制不就公平了吗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2:22pm 20/04/2012
要公平的“一人一票”选出政府,每一位选民的每一张选票的“重量”必须是一样,不能令伯5票才等于你他妈的1票的重量,也不能你奶奶的才胜45%的全国选举平均票就爬上去做政府。做乌龟就差不多啦。
目前马来西亚实行的是由英国介绍来的“尖头曼gentleman”winner takes all选举制度。这种制度只适合欧美人用,不适合奸奸诈诈的亚非拉人。因为我们的“人格”太贱,分分种都想“吃人”。吃大便就差不多。
这种奸诈的把戏,不是把选区乱乱割来割去,便是令伯1票等于你的5票。不然便是45%的人代表55%的人。这可是“少数代表多数,不是多数代表少数”。怎么说呢 ???哪!
比如令伯的昔加末国会假如在大选出现3角战,国阵得45%的选票,民联得票40%,另一个蚊子党得票15%。谁中选 ?国阵,民联和蚊子党谁得票最多 ??
当然是国阵。因为他们得票45%,民联才得40%而那个蚊子党或是那个他妈不自量力的敦符国荣博士独立人士才得票15%。得票最多的者胜当然是得票45%的国阵了。这是什么令棍“民主”????
执政党用割选区玩臭。比如昔加末,利民达州选区的昔市是整个当年的“昔加末市议会”,即是整个亚罗拉南区和北区,昔加末老市区和加什路。
假如这样把原本的昔加末市议会选区完整的归入昔加末国会和利民达州会,10只输怕马脸和里煌鸡都不够死。
为了分散你的选票,令伯把亚罗拉南区像切猪令棍那样切出来加进死吉祥州选区。然后再转一个大弯去把昔华中学的整个老虎山的Tangga Batu像取猪骨那样割出,也加入死吉祥选区。结果,选民不知道谁是他妈的国州代表,国州议员不知道自己代表谁。便在国州议会里口沫横飞代表自己发表“伟 论”。
还有更“绝”的,令伯1票的重量等于你10票的重量。吉隆坡很多个国会选区是5万6万票, 不的啦几千票也选一个国会议员。这是不是令伯的5千票等于你的5万票。是不是1对10 ?
我们开国当天的宪法是尖头曼的英国人替我们起草的,两个选区选民的数目只能相差几巴仙。后来国阵便把选区改成今天的那个鬼样子。
大家都知道选区十年可以“重画”。执政的国阵便利用这一点“操刀切猪肉。按情报局所得到的情报,外人,特别是华社,根本都摸不着头脑“为什么两个选区的选民人数会差的如此可怕”。难道我们的宪法可以准许执政党超越法律吗 ????
不,不,不,不。执政党虽然能操刀切猪肉,那只猪也要有肉切才能切出肉呀。这一点,华社就差的远了。因为华社,不论是在朝或在野的都只得把令棍嘴讲而以。在野的根本不知道朝庭中事,在朝的马华和民政只不过是后宫的太监和宫女而已。当然也不知道政事。
他们怎了解,某个选区明明是非马来选民多,怎又在选举时突然变成了马来选民多过非马来选民。他们也知道,按照宪法,两个选区在分割选区时,选民数目不可超过几个巴仙。为什么又会变成了1对10这么可怕 ????
别说普通人不知道其原因,连部长和反对党的阿哥头也不知道问题出在那里。更有趣的是,连选举委员会也一头的雾水。所以,反对党便只能鬼打鬼叫“指控”执政党 “搬选民”。政府和选举委员会只会讲“没搬,没搬”。因为一些选区的选民突然增加了好几千或上万。只有那些搞情报的特工人物才了解背后的故事。
最近雪州的民联政府讲,令伯不和你国阵同时举行选举。除非你先解结雪州怎会突然增加如此多的选民。
政府和选举委员会被民联那么一喊,小鸟失禁口吃的只会答“没有玩臭,没有玩臭”。
有没有玩臭总能拿出证据。但是,政府和选委为无法拿出证据,只会小鸟失禁口吃的讲“没有玩臭”。这更加引起人民的怀疑。
我们的国阵令棍政府什么令棍都喊“要电脑化”。可惜,电脑化不成,却成了猪脑化。怎么讲 ?
因为我们的选民登记电脑少了两个“电脑基因”,无法找出2011年雪州为何会突然会增加9万多民由外地来的选民。第1个缺少的基因是无法一击能查出由2011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雪州注册了几个“新选民”,几个是由别处搬进雪州的原有选民。他们的原本选区。
第2个缺少的基因是“无法”分出新旧选民和旧选民的原住址。假如能,一击便能告诉大家某个时期之内增加了几个新选民,他们现在住在那里。几个旧选民,由那里搬进新选区,现在住那里。
只要有这些记录,你他妈瓜瓜叫。你他妈自己按地址去查看他们是否有住在选区里。
假如他们过去住在柔佛,今天到吉隆坡工作,住在吉隆坡。你他妈总没有理有说令伯不能在吉隆坡登记为选民吧 !
在西马的过去50年出现了两个“选民大搬家”的浪潮。第一个是发生在50年前到30年前的那段时间内。第二个是发生在30年前到现在。
请别搞错“搬选民”和“选民大搬家”。前者是犯法的,后者是合法的。后者也能使到1对5或1对10的选票“合法化”。你反对党奈何也????
表面看来1对5或1对10的选票是玩臭。但是,在法律上一点都不臭。因为选民有权力自己“搬家”。由国阵或民联“搬选民”才算犯法。
我们马来西亚可没有法律说选民“不可搬家”。那么,刚刚选区分割的好好,第2年某个选区便增加了1千个选民,第3年又增加了2千。结果便出现6万张选票选一个国会议员,4万也选一个国会议员。
这样怎能叫做“公平选举”。得票45%的当上了政府,55%的听45%人的话。
要公平的选举,只有一个办法,即是实行“party list system”。选民只投党不投人。那一个党全国得票60%可分得60%的国会议席,得票20%的可分20%的国会议席。如此分配。
选区可以保留。但是,那一个党代表该区便看那一个党在该选区的票最多。比如国阵在该区的票45%,民联得票40%,蚊子党的票15%。这个区分给国阵当代表。那一个选区是民联多数票便分给民联当代表。
国阵分完了全国的席位便到民联,民联便到蚊子党。州一席以州的总票数分。
当然民联也可以联合蚊子党“联合分选区地盘”。
从此,再也没有小吃大,乱割选区或搬选民的问题。搞掂。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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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訪者:取代單一選區一票制‧比例代表制可行
星洲日报国内版2012-04-06 09:15
1.(雪蘭莪‧八打靈再也5日訊)非政府組織及學者認同,政府應該把選舉改革國會遴選委員會前日建議的“比例代表制度”取代當前實施的“單一選區一票制”作為長期性選舉改革計劃,並舉行公開辯論及學術研討開放討論平台。2.獨立研究員梅維斯博士(Mavis Puthucheary)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表示,由於”比例代表制度”比“單一選區一票制”複雜,因此公眾需要對此事有更多的理解。
其中一項改革建議
3.她說,德國的“比例代表制度”是混合制度,即部份國會議員通過比率代表制選出,而部份國會議員通過議席投選,德國嘗試把兩個制度結合。
4.選舉改革國會遴選委員會提呈國會下議院的報告,其22項改革建議的其中一項就是落實新的選舉制度,如仿效德國當前使用的“比例代表制度”。
5.梅維斯認為,“比例代表制度”比起我國當前使用的“單一選區一票制”更好,並能克服後者的不利因素,但是,此事仍需要更多辯論及給予公眾教育。
須調整選區比重
6.詢及如何看待公眾對於接納上述改革的成熟度,她並不認為此事有任何困難,只要給予有關資訊,公眾將擁有接受改制的醒覺意識。
7.她也認為,在計劃落實“比例代表制度”之餘,也應該同時落實調整選區比重的改革,以便選區選民比率更加平衡,如今仍有國會議席選民人數相差5倍問題。
222國會議席可減少
8.針對我國落實“比例代表制度”的理想方式,她認為,如今的222個國會議席可以減少,並讓選區選民比率更加均衡,外加一部份國會議員通過“比例代表制度”推選。
9.她說,若保留現有222個國會議席再加上“比例代表制度”議員,國會將會太過龐大。
10.她說,上述措施需要2至3年的規劃,才能達致一個能夠反映民意的公平制度,並讓(不同選區的)選票價值更加平衡。
11.淨選盟2.0委員杜乾煥博士則表示,“比例代表制度”不複雜,若政府有決心落實,此事可以在5年內達成。
12.他表示,長遠而言,“比例代表制度”對於我國選舉制度是好的,因為選舉更能代表民意,同時也給予小政黨或綠色政黨發展的空間。
陸兆福:德國選民可投2票
13.另外,選舉改革國會遴選委員會委員陸兆福表示,在德國有一半的國會議席是以選區方式投選,另一半則是以“比例代表制度”,即每位選民可投兩張票,一位選區候選人,另為投選政黨。
14.他指出,政黨方面將在“比例代表制度”下列出本身的候選人名單,並會根據其總選民的得票率,決定相關國會議員的人數。
15.他舉例,假設一個州屬有10名候選人將通過“比例代表制度”推選,一個政黨獲得該州屬40%的選票,意味該黨可以推舉4名國會議員。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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