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你是回教的门外汉。但是,又口水多过茶。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46pm 21/09/2012


黄庭,你读的华文比我多。但是,你对华文的理解是卡拉非的。草包也。 

回教是汉文。所指的是ISLAM,回教徒是指MUSLIM,信回教的信徒也。回教党不论怎么样改华文名称,也只是由正确汉文名词改成了“汉文拼音”名词而已。

你所谓的回教党改称“伊斯兰党”是错误的咧。因为“伊斯兰”不是名词,也不是形容词,“伊斯兰教”才是形容词。即是 “Islamic religion”。这样,看的人才知道 “伊斯兰教”是一种宗教。而“伊斯兰教党”人家才知道那是一个“宗教的政党”。

不过,用“伊斯”拼“IS”并不准。应该用“医死”。那么“ISLAM”拼成“伊斯兰”。也不对。因为没有人知道这“伊斯兰”是什么冬冬。不过,在伊斯兰后面加个“教”就一目了然是什么冬冬了。

但是“伊斯兰教”的汉字拼音不准。必须用“医死烂教”。可惜,这“医死烂教”念起来的音又有一点怪怪。特别是福建人听了耳朵会听到“烂教”。用“兰教”也是那路数。不论是用“伊斯兰教”或“医死烂教”福建人听起来实在有一点不舒服,特别是福建女人。也是对回教不敬。

我也不能了解回教党是问了那一只狗头军师把“回教党”美丽的汉文名词改成那么难听的汉语拼音“医死烂教或伊斯兰教党”。不会是你这只狗头军师教的吧。

我们要永远记着。有汉文名词,我们就应该用汉文名词,不应该用汉文拼写外文。反回来也是那样。请别像一些报馆,一方面批评这个人讲粗口那个人写粗文章。自己就令棍话连篇,欧洲写成欧猪。好像他老婆被猪公骑过那样,过来欧猪过去欧猪。什么意思呀 ?


当然,也别把名词和形容词颠倒用。比如猫熊被报馆的令棍人指是熊猫,老妈当老婆。社会人士不会,报馆也可以不会吗。不会开什么令棍报馆????开个BLOG就可以了吗 !像我们两个在网上贴贴也可以吗。

猫熊被指是熊猫。那鬼东西是熊或是猫 ?假如是熊但像猫,就应该叫猫熊。因为猫是形容词,熊是名词。猫是用来“形容”那熊像猫。所以叫“猫熊”。假如那鬼动西是猫,但像熊。就能称着“熊猫”。 我们也有熊。可是,我们的熊像狗。所以便叫“狗熊”。为什么不叫“熊狗”。你们大家说说看那鬼东西是熊或是猫。

从印度来的人被称为“印度人”。因为人是名词,印度是形容词。印度人是形容那人是印度来的人。中国人是指中国来的人。假如“猫熊”被称为“熊猫”,印度人就变成了“人印度”,中国人变成“人中国”了呀。

华文的令棍报馆真是乱搞一场,污染华文。

言归正传。你说我乱乱下判强奸案。你错了,我不是告诉了全世界的人吗,可兰经里没有强奸的条文,只有通奸条文如下:-

可兰经第4章,婦 女( 尼 薩 儀 )AN-NISSAK第15节说《你們的婦女,若作醜事,你們當在你們的男人中尋求四個人作見証;如果他們已作見証,你們就應當把她們拘留在家裡,直到她們死亡,或真主為她們開辟一條出路》。

15. Those of your women who commit lewdness, you must have four witnesses against them, from among you. If they testify, confine them to the homes until death claims them, or God makes a way for them.

这里的“醜事”是指与人通奸。

可兰经第24章,光明(努 爾)第2节说《淫婦和奸夫,你們應當各打一百鞭。你們不要為憐憫他倆而減免真主的刑罰,如果你們確信真主和末日。叫一伙信士,監視他倆的受刑。

[24:2]   The adulteress and the adulterer you shall whip each of them a hundred lashes. Do not be swayed by pity from carrying out GOD's law, if you truly believe in GOD and the Last Day. And let a group of believers witness their penalty. 

可兰经第24章,光 明(努 爾)第4节说《凡告發貞節的婦女,而不能舉出四個男子為見証者,你們應當把每個人打八十鞭,並且永遠不可接受他們的見証。這等人是罪人》。 

[24:4]   Those who accuse married women of adultery, then fail to produce four witnesses, you shall whip them eighty lashes, and do not accept any testimony from them; they are wicked. 

黄庭呀 !请看英文本是不是讲“adultery通奸”。

假如可兰经里有关于“强奸”,我干吗骗你们说“没有”。难到印漏了 ?

一本九世紀的可蘭經,現存於烏茲別克首都塔什干。
一本九世紀的可蘭經,現存於烏茲別克首都塔什干。

有趣的是,可兰经没有提到“强奸”。可是犹太教的希伯莱圣经和基督教的圣经却有提到强奸和处罚。而且这两本圣经所讲的处罚还相当合理。

你别忘了,犹太教徒,基督教徒和回教徒都是拜和阿伯拉罕,摩西,诺亚同一个“唯一的神”,即是阿拉伯文指的“阿拉”,英文指的“GOD”,华文指的“上帝”。在称呼上便叫“主”。中国的回教徒或者比交聪明,在称呼上用“真主”。

到底为什么可兰经没有提到强奸和处罚就不得而知。即使问回教的宗教师,他们也没有办法告诉你可兰经第几章第几节谈到强奸和处罚。他们所讲的事实上是通奸,不是强奸。

要研究回教就必须连犹太教和基督教也一起研究。不然便无法知道他们的关係。假如你不信,可以问一问你的回教徒朋友“谁是不吃猪肉和割包皮的开山鼻主”。他会立刻告诉你“是回教”。因为回教徒不敢看希伯莱圣经,他们当然不知道犹太教徒在5千7百多年前便不吃猪肉和割包皮。

犹太教徒早过回教徒4千3年就不吃猪肉和割包皮。你们说谁是不吃猪肉割包皮的开山鼻主 ?

由于回教徒不敢看希伯莱圣经和基督教圣经当然也不知道原来基督教徒也是不吃猪肉和割包皮的。但是基督教徒不吃猪肉的历史只有50年便推翻不应吃猪肉的理由。割包皮由个人决定。今天很多人都割包皮。

所谓猫生猫子,狗生狗子,人生人子,黄庭生黄庭子,黄庭子生黄庭孙。猫是喵喵叫,狗是汪汪吠,黄庭“拱拱”孙当然也拱拱问“符公公割了包皮有”。

我是基督教徒。上帝说没割包皮祂无法认得我。杀人魔王希特勒说要找出谁是犹太人只要看一看他那话儿有没有包皮。结果错抓了很多基督教徒。好彩我是住在马来西亚没被他抓去。

在任何的强奸刑事案,在过堂时法官问“你被告强奸,你认罪吗 ?”。假如疑犯认罪,连审都省了。何来向证人“迫供”这回事 ?。疑犯认了罪就变成了犯人,没有案可审,拿证人来搞屁吗 ?

由此可见,你对法庭的程序是“狗屁不通”。你对回教也是“狗屁不通”。你只会吃饭通肚子,大便通屁股。

所以,我说你差不多要和草包校长一样了。他无知到每天喊孙子兵法的历害。人家的大炮24寸那么大的陆,只要一响便天摇地动。比张飞喊一声把对方的马吓到出尿不知大声几万倍。孙子兵法历害在那里呀 !!!

还有,你没必要在文章里讲(谨此声明,本文只是从学术上讨论,并无亵渎回教之意。)
你的文章是否有亵渎,耻辱和破坏回教是看内容,不是你讲了算数。知道吗 ?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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