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2:44pm 05/09/2012
依我看,回教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们这些笑里藏刀的马华和巫统的人士。因为回教党很老实讲“我们假如控制了马来西亚联邦国会,我们要修改宪法,准许实行回教刑事法”。
你们呢 ?口是心非。讲不会实行回教刑事法,怎又在1965年通过Syariah Courts (Criminal Jurisdiction) Act 1965 (Act 355)》和在各州通过回教家庭法,也修改宪法实行回教法 ?
只不过回教党讲话不够清楚,或者有人故意不清楚的报导。好让你们马华有敲锣打鼓的机会,上台唱山歌给火箭的大口林父子听到脸黑黑。
你们敲锣打鼓唱山歌,害到我为了看你们这种令棍歌台戏,吃掉十包瓜子五大包花生,喝了3大瓶的矿泉水。
水一多喝,小鸟便涨水。涨水不开水坝放水,我那种老水坝可能会缺堤。那可不好玩。
老实讲,民联人才不足。要会开快车,又能以开快车突然煞车倒反回180度跑快车的人才没有半个。他们以为讲政治话有如载老婆爱人游车河那么简单。他们以为每 一个人的智商都是那么高,听到头就了解尾。所以讲话直直,不会看路驾车。这样驾车随时会被你们这些黑心鬼在转弯的路上装到铁钉。因为他们以为放在路上的只 不过是椰叶杆,怎知你们在椰叶杆上丁有铁钉。
你们这种人心黑不黑一看今年的国庆倒数就能看到。你们执政雪兰莪50年从都没有请苏丹参加过,今年用尽吃奶力拼命喊“你们看,你们看,民联没有请苏丹参加,是不尊敬苏丹”。
你们国阵根本不知道“羞耻”怎么样写,马路(malu)怎么样念。自己的老婆做鸡就静静,民联的老婆在街边和个男人讲话便喊“你们看呀 !民联的老婆不知羞耻,和敦符国荣博士那只猪哥伯讲话”。国阵的老婆做鸡就“很懂羞耻”。
假如民联用年薪百万请我这种“包顶颈冠军”替他们讲话。哼哼,我会告诉回教党。要这样讲“我们假如控制了马来西亚联邦国会,我们要修改宪法,准许实行回教刑事法严重对付那些不尊守回教教规的回教徒”。
这样讲就清楚的多了。我们要修改宪法是要对付那些不尊守回教教规的回教徒,和非回教徒是没有关係的。
可以那样修宪法吗 ? 可以,不可以的话你他妈国阵怎又那样修 ? 只不过你们修的不很好,应该重达100鞭,你们才讲最多打6鞭。
当年国阵在马华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的Syariah Courts (Criminal Jurisdiction) Act 1965 (Act 355)》根本对付不了那些违反回教教规的回教徒。因为只限最多打6鞭。像蚂蚁咬那样。
你们非回教徒想想看,自从上面讲的回教刑事法在1965年由国阵通过到今天已经是47年了。在这47年来,由于有关的回教刑事法处罚通奸回教徒不是鞭打 100鞭,完全起不了阻吓做用。难怪呼 !这47年来,回教徒每年因通奸生下7百个婴儿,不是丢进垃圾桶就是塞进马桶里。47年乘700是32,900。
三万多条是人命呀。回教徒通奸是大罪,杀婴也是大罪。
还有呀。你们金纳幸幸苦苦,七早八早拿灯去割树胶,看见老虎也看见鬼。幸幸苦苦割的胶便被人家偷了。金纳的妇女在马路上驾车,车镜突然被打破,皮包被抢。假 如我们有了砍手的回教刑事法,回教徒偷你们的胶便。砍手。回教徒抢你们的东西。砍手。哼哼。看他们要不要尊从阿拉讲“不准偷和抢他人的东西”吗。不听话。 砍手。
当然,我们讲要修宪让我们有砍手的权力,那些黑心的国阵人士便吓你们会砍你们的手。不,你们不是回教徒,你们的好坏不关我们的事。请问人家的孩子要偷要抢要做鸡你能过问吗 ?????
为了保证非回教徒不受回教法的影响,我们会和民联讨论,修宪问题做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先修宪保护非回教徒免受回教法影响。这包括回教的民事和刑事法。
为了达到这一点,我们先修改保护非回教徒。要达到这一点,像下面的修改宪法是须要的:-
1。 非回教徒不受制于回教法,不论是回教民事法或是回教刑事法。这一项宪法条文必须被“定死entrench”在宪法内,不可被修改或取销。要修该或取销必须 得到90%十八岁及以上的非回教徒在“非回教徒的民意投票non-muslims’ referendum”投票的同意。
2。保存“司法双庭”,即是目前民俗和回教法庭。这也必须像上面的第1项被定死在宪法内。
3。在马来西亚这个环境,犯法的事未必是一定发生在回教徒之间,也未必只发生在非回教徒之间。发生这种问题,案件就必须交给民俗法庭审,因为非回教徒律师是不能到回教法庭办案,由回教法庭审会产生不公平。
假如回教徒被告在民俗法庭被“定罪”,罪犯便移交给回教法庭处罚。回教法庭不可处罚底过民俗法庭。不然问题可大条啰。自己人吗,放掉。
假如民俗法不是犯法的行为,比如敦符国荣博士和回教妹通奸被抓到。通奸在民俗法不是刑事罪,没有法律可告非回教徒通奸。但是,那回教妹必须面对通奸。这样的案件便可以直接由回教法庭审。不过,假如回教法庭要他出庭“做证”,他有选择出或不出庭的权力。因为他不是回教徒。
4。关于夫妻改教的问题。假如是一方改信回教,改信回教者无权把婚生孩子的宗教改成回教。孩子的宗教必须保留孩子出生时的父母宗教。
很多时侯夫妻的产业是注册在丈夫名下。除非他能证明他还没结婚之前用他自己的钱买的产业,丈夫改教为回教徒,他的非回教徒老婆有权到民俗法庭强迫他把一半的 产业割名给她或要他付同等价值给她。即使他改教后为了逃避责任把他名下的产业卖了,也必须把一半的价值给他的老婆。回教不是给投机份子当避风港的宗教。
5。被民俗法庭判应给老婆子女的善养费不能因为老公改教成为回教徒便可以不用付。回教不是给逃避责任的人避难的宗教。
这样的料理曾在马六甲发生,一位退休的校长为了逃避付善养费给老婆竟去当回教徒.然后上庭抗辩回教徒是不须要给善养费给非回教徒的。
还有很多问题民联都必须讨论。上面谈的5项是比较重要的。
一些回教徒对改教问题是一面倒的。但是,他们又讲“回教是公平”的宗教。讲谁不会,国阵更会讲。国阵不是喊“国阵才有宗教自由,回教党没有宗教自由”吗 ?
可是东南亚最大的睡佛在吉兰丹。回教党执政后佛教徒在吉兰丹建东南亚最大最高的九楼高的坐佛。后来又建一座东南亚最大最高的12楼高佛像。柔佛州的国阵政府6楼高的谱照寺不准佛教徒建建。沙巴的国阵不准华人建才两楼高的马祖神像。
所以吗。讲谁不会?????
只要回教党能支持修宪,在宪法里定死保护非回教徒的利益并在宪报上公布后,第二轮的修宪实行回教刑事法对付违反回教教规的回教徒有何不可 ????。我们是一家人,gua tolong du,du tolong gua(我帮你,你帮我)。
马华动不动就搬伊朗的“极权”回教法来吓华社。伊朗是靠“革命”建立“极权回教法”。请问回教党是要建立极权回教法或是民主回教法 ????。
伊朗为了建立“极权回教法”把伊朗王废除掉。回教党假如要实行“极权回教法”能不废除所有的苏丹吗 ?马来民族能废除他们的苏丹吗 ????。马来民族不可能废除他们的苏丹。请记着这一点。
那么,回教党只有一条路可走。没有鱼,虾也好。只能在不伤害到非回教徒的利益下,实行“民主式回教法”。
请大家要记着,回教先知在世时所实行的回教法比目前的世界人权宣言更公平和更民主。他去世后由4位卡里法代理回教事务还是很好。但是,在卡里法后,回教才开始出问题,特别是近来的半个世纪,回教里出现了“恐怖”份子。这些恐怖份子到底是真的回教徒或是假回教徒就不得而知。
由于他们是打着回教的名堂,除了非回教徒对他们敬而远之,连一些回教徒也对回教也失去信心而改信基督教。这个问题在印尼和菲律宾很明显。印尼到了2035年,可能一半的人口是基督教徒。
虽然阿拉伯国家的回教徒被控制的很严。可是阿拉伯的女子在外国的飞机上,只要飞机一离开了阿拉伯,她们大多数到洗手间把长袍换掉,穿了美丽的裙子。移居到外国的阿拉伯人改信基督教便不足为奇。请问天下谁不爱美 ?阿拉伯女子不可能例外吧。
所以,基督教徒大多数的国家不是不能立法“只准基督教向你宣教,你不准向基督教宣扬非基督教”。可是,今天是网络世界,那一个宗教好,那一个不好已经摊开在全世界人的面前。你自己选吧。
当然,在阿拉伯有那一个回教徒说要退出回教。他会面对有人说要把他杀掉。阿拉有说回教徒不可退出回教吗 ?我找了整本可兰经找了30年找不到有那一段经文说《回教徒不可退教》可是却在第2章找到第256节说《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因為正邪確已分明了。誰不信惡魔而信真主,誰確已把握住堅實的、絕不斷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聰的,是全知的Let there be no compulsion in religion: Truth stands out clear from Error: whoever rejects evil and believes in Allah hath grasped the most trustworthy hand-hold, that never breaks. And Allah heareth and knoweth all things.》。
请注意《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宗教当然包括回教。这也就清楚的证明阿拉不强迫一个人必须留在回教里。那么“你退出回教我们杀了你就不是阿拉讲的,是人讲的”。
由此可见,回教真主是公平对待全人类,不论他是否回教徒。不公平是人类背叛阿拉造成的。基督教徒拜的也是摩西和诺亚所拜的全能唯一的主,即是阿拉伯人所指的阿拉。
神是同一个,如有不同之处只是“概念”而已。假如有一个基督教徒说要退教,绝对没有人会说“你退出基督教,我们杀了你”。
这证明了神没有实行“极权主义”,是人利用神的名义行极端。可兰经讲“回教徒不可杀害回教徒和他人”。大家看看今天的腊利亚正在屠杀谁 ??????过去的卡达非和沙胆狐仙屠杀的又是谁?????
假如救世主没有救世军,到底还会有多少回教徒被屠杀 ????
愿主领导迷途的羊儿回归正途吧。阿门。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5日
依我看,回教党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们这些笑里藏刀的马华和巫统的人士。因为回教党很老实讲“我们假如控制了马来西亚联邦国会,我们要修改宪法,准许实行回教刑事法”。
你们呢 ?口是心非。讲不会实行回教刑事法,怎又在1965年通过Syariah Courts (Criminal Jurisdiction) Act 1965 (Act 355)》和在各州通过回教家庭法,也修改宪法实行回教法 ?
只不过回教党讲话不够清楚,或者有人故意不清楚的报导。好让你们马华有敲锣打鼓的机会,上台唱山歌给火箭的大口林父子听到脸黑黑。
你们敲锣打鼓唱山歌,害到我为了看你们这种令棍歌台戏,吃掉十包瓜子五大包花生,喝了3大瓶的矿泉水。
水一多喝,小鸟便涨水。涨水不开水坝放水,我那种老水坝可能会缺堤。那可不好玩。
老实讲,民联人才不足。要会开快车,又能以开快车突然煞车倒反回180度跑快车的人才没有半个。他们以为讲政治话有如载老婆爱人游车河那么简单。他们以为每 一个人的智商都是那么高,听到头就了解尾。所以讲话直直,不会看路驾车。这样驾车随时会被你们这些黑心鬼在转弯的路上装到铁钉。因为他们以为放在路上的只 不过是椰叶杆,怎知你们在椰叶杆上丁有铁钉。
你们这种人心黑不黑一看今年的国庆倒数就能看到。你们执政雪兰莪50年从都没有请苏丹参加过,今年用尽吃奶力拼命喊“你们看,你们看,民联没有请苏丹参加,是不尊敬苏丹”。
你们国阵根本不知道“羞耻”怎么样写,马路(malu)怎么样念。自己的老婆做鸡就静静,民联的老婆在街边和个男人讲话便喊“你们看呀 !民联的老婆不知羞耻,和敦符国荣博士那只猪哥伯讲话”。国阵的老婆做鸡就“很懂羞耻”。
假如民联用年薪百万请我这种“包顶颈冠军”替他们讲话。哼哼,我会告诉回教党。要这样讲“我们假如控制了马来西亚联邦国会,我们要修改宪法,准许实行回教刑事法严重对付那些不尊守回教教规的回教徒”。
这样讲就清楚的多了。我们要修改宪法是要对付那些不尊守回教教规的回教徒,和非回教徒是没有关係的。
可以那样修宪法吗 ? 可以,不可以的话你他妈国阵怎又那样修 ? 只不过你们修的不很好,应该重达100鞭,你们才讲最多打6鞭。
当年国阵在马华的大力支持下通过的Syariah Courts (Criminal Jurisdiction) Act 1965 (Act 355)》根本对付不了那些违反回教教规的回教徒。因为只限最多打6鞭。像蚂蚁咬那样。
你们非回教徒想想看,自从上面讲的回教刑事法在1965年由国阵通过到今天已经是47年了。在这47年来,由于有关的回教刑事法处罚通奸回教徒不是鞭打 100鞭,完全起不了阻吓做用。难怪呼 !这47年来,回教徒每年因通奸生下7百个婴儿,不是丢进垃圾桶就是塞进马桶里。47年乘700是32,900。
三万多条是人命呀。回教徒通奸是大罪,杀婴也是大罪。
还有呀。你们金纳幸幸苦苦,七早八早拿灯去割树胶,看见老虎也看见鬼。幸幸苦苦割的胶便被人家偷了。金纳的妇女在马路上驾车,车镜突然被打破,皮包被抢。假 如我们有了砍手的回教刑事法,回教徒偷你们的胶便。砍手。回教徒抢你们的东西。砍手。哼哼。看他们要不要尊从阿拉讲“不准偷和抢他人的东西”吗。不听话。 砍手。
当然,我们讲要修宪让我们有砍手的权力,那些黑心的国阵人士便吓你们会砍你们的手。不,你们不是回教徒,你们的好坏不关我们的事。请问人家的孩子要偷要抢要做鸡你能过问吗 ?????
为了保证非回教徒不受回教法的影响,我们会和民联讨论,修宪问题做两次进行。第一次是先修宪保护非回教徒免受回教法影响。这包括回教的民事和刑事法。
为了达到这一点,我们先修改保护非回教徒。要达到这一点,像下面的修改宪法是须要的:-
1。 非回教徒不受制于回教法,不论是回教民事法或是回教刑事法。这一项宪法条文必须被“定死entrench”在宪法内,不可被修改或取销。要修该或取销必须 得到90%十八岁及以上的非回教徒在“非回教徒的民意投票non-muslims’ referendum”投票的同意。
2。保存“司法双庭”,即是目前民俗和回教法庭。这也必须像上面的第1项被定死在宪法内。
3。在马来西亚这个环境,犯法的事未必是一定发生在回教徒之间,也未必只发生在非回教徒之间。发生这种问题,案件就必须交给民俗法庭审,因为非回教徒律师是不能到回教法庭办案,由回教法庭审会产生不公平。
假如回教徒被告在民俗法庭被“定罪”,罪犯便移交给回教法庭处罚。回教法庭不可处罚底过民俗法庭。不然问题可大条啰。自己人吗,放掉。
假如民俗法不是犯法的行为,比如敦符国荣博士和回教妹通奸被抓到。通奸在民俗法不是刑事罪,没有法律可告非回教徒通奸。但是,那回教妹必须面对通奸。这样的案件便可以直接由回教法庭审。不过,假如回教法庭要他出庭“做证”,他有选择出或不出庭的权力。因为他不是回教徒。
4。关于夫妻改教的问题。假如是一方改信回教,改信回教者无权把婚生孩子的宗教改成回教。孩子的宗教必须保留孩子出生时的父母宗教。
很多时侯夫妻的产业是注册在丈夫名下。除非他能证明他还没结婚之前用他自己的钱买的产业,丈夫改教为回教徒,他的非回教徒老婆有权到民俗法庭强迫他把一半的 产业割名给她或要他付同等价值给她。即使他改教后为了逃避责任把他名下的产业卖了,也必须把一半的价值给他的老婆。回教不是给投机份子当避风港的宗教。
5。被民俗法庭判应给老婆子女的善养费不能因为老公改教成为回教徒便可以不用付。回教不是给逃避责任的人避难的宗教。
这样的料理曾在马六甲发生,一位退休的校长为了逃避付善养费给老婆竟去当回教徒.然后上庭抗辩回教徒是不须要给善养费给非回教徒的。
还有很多问题民联都必须讨论。上面谈的5项是比较重要的。
一些回教徒对改教问题是一面倒的。但是,他们又讲“回教是公平”的宗教。讲谁不会,国阵更会讲。国阵不是喊“国阵才有宗教自由,回教党没有宗教自由”吗 ?
可是东南亚最大的睡佛在吉兰丹。回教党执政后佛教徒在吉兰丹建东南亚最大最高的九楼高的坐佛。后来又建一座东南亚最大最高的12楼高佛像。柔佛州的国阵政府6楼高的谱照寺不准佛教徒建建。沙巴的国阵不准华人建才两楼高的马祖神像。
所以吗。讲谁不会?????
只要回教党能支持修宪,在宪法里定死保护非回教徒的利益并在宪报上公布后,第二轮的修宪实行回教刑事法对付违反回教教规的回教徒有何不可 ????。我们是一家人,gua tolong du,du tolong gua(我帮你,你帮我)。
马华动不动就搬伊朗的“极权”回教法来吓华社。伊朗是靠“革命”建立“极权回教法”。请问回教党是要建立极权回教法或是民主回教法 ????。
伊朗为了建立“极权回教法”把伊朗王废除掉。回教党假如要实行“极权回教法”能不废除所有的苏丹吗 ?马来民族能废除他们的苏丹吗 ????。马来民族不可能废除他们的苏丹。请记着这一点。
那么,回教党只有一条路可走。没有鱼,虾也好。只能在不伤害到非回教徒的利益下,实行“民主式回教法”。
请大家要记着,回教先知在世时所实行的回教法比目前的世界人权宣言更公平和更民主。他去世后由4位卡里法代理回教事务还是很好。但是,在卡里法后,回教才开始出问题,特别是近来的半个世纪,回教里出现了“恐怖”份子。这些恐怖份子到底是真的回教徒或是假回教徒就不得而知。
最后一位“正统哈里发”阿里·伊本·艾比·塔里卜 的陵墓位于伊拉克纳杰夫的阿里清真寺 |
由于他们是打着回教的名堂,除了非回教徒对他们敬而远之,连一些回教徒也对回教也失去信心而改信基督教。这个问题在印尼和菲律宾很明显。印尼到了2035年,可能一半的人口是基督教徒。
虽然阿拉伯国家的回教徒被控制的很严。可是阿拉伯的女子在外国的飞机上,只要飞机一离开了阿拉伯,她们大多数到洗手间把长袍换掉,穿了美丽的裙子。移居到外国的阿拉伯人改信基督教便不足为奇。请问天下谁不爱美 ?阿拉伯女子不可能例外吧。
所以,基督教徒大多数的国家不是不能立法“只准基督教向你宣教,你不准向基督教宣扬非基督教”。可是,今天是网络世界,那一个宗教好,那一个不好已经摊开在全世界人的面前。你自己选吧。
当然,在阿拉伯有那一个回教徒说要退出回教。他会面对有人说要把他杀掉。阿拉有说回教徒不可退出回教吗 ?我找了整本可兰经找了30年找不到有那一段经文说《回教徒不可退教》可是却在第2章找到第256节说《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因為正邪確已分明了。誰不信惡魔而信真主,誰確已把握住堅實的、絕不斷折的把柄。真主是全聰的,是全知的Let there be no compulsion in religion: Truth stands out clear from Error: whoever rejects evil and believes in Allah hath grasped the most trustworthy hand-hold, that never breaks. And Allah heareth and knoweth all things.》。
请注意《對於宗教,絕無強迫》。宗教当然包括回教。这也就清楚的证明阿拉不强迫一个人必须留在回教里。那么“你退出回教我们杀了你就不是阿拉讲的,是人讲的”。
由此可见,回教真主是公平对待全人类,不论他是否回教徒。不公平是人类背叛阿拉造成的。基督教徒拜的也是摩西和诺亚所拜的全能唯一的主,即是阿拉伯人所指的阿拉。
神是同一个,如有不同之处只是“概念”而已。假如有一个基督教徒说要退教,绝对没有人会说“你退出基督教,我们杀了你”。
这证明了神没有实行“极权主义”,是人利用神的名义行极端。可兰经讲“回教徒不可杀害回教徒和他人”。大家看看今天的腊利亚正在屠杀谁 ??????过去的卡达非和沙胆狐仙屠杀的又是谁?????
假如救世主没有救世军,到底还会有多少回教徒被屠杀 ????
愿主领导迷途的羊儿回归正途吧。阿门。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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