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昔华团或昔社团要独中 ?办昔独中或华仁分校 ?

作者:敦符国荣博士 1:46pm 13/07/2012

笔者认为:

1.华仁独中董事部有责任告诉昔加末华社到底有几个昔加末社团开会议决要求华仁在昔加末开分校。请把这些团体的名单公开。

2.当华仁董事部收到了他们的“请愿”书,是否已经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开办分校。如有,请公开提出申请的日期。是否得到了结果。

3.假如没有社团向华仁请愿在昔加末开办华仁分校或有收到请愿,但是华仁还没有向教育部提出申请。那么,请问华仁董事部为什么准许这些人进行违反1996年马来西亚教育法令第86条文的活动 ?

4.让笔者提醒一下华仁董事部的老爷们。申请“昔华独中”是申请一间不存在的学校。如有犯法行为事件发生,是有关人士负责。但是,华仁是一间存在的学校。 假如华仁董事部因分校问提犯了教育法令,请问华仁董事部能否担当的起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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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昔华团或昔社团要独中 ?办昔独中或华仁分校 ?

昔加末华社领袖最近的几个月拼了吃奶力大喊鬼叫“我们要开办独中”。特别是看到关丹开办独中好像会成功的样子,都把头伸了出来喊一份。免的将来争不到“成功争取开办昔加末独中的功劳”,无法光耀祖宗18代,屁股也没有光可照耀后代的脸。于是,你喊我也喊。

本月8日,即是2012年7月8日,那个所谓的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在亚罗拉春秋慈善社招开了一个什么交流會及匯報会。

除了下面的新闻报导,另一篇新闻报导除了邀请华团派代表出席,也欢迎公众人士出席。这种集会应该是“公众集会”不是“私人集会”。要招开这样的“私人集会”可以在文告中列出被邀请出席的团体的名单。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又在另一篇文告说欢迎公众出席。这样便成了公众集会。

这里的私人集会是指自己人或是被邀请者才有权出席的会议。但是下面的新闻第6段说【沒有及時收到邀請函的單位,協委會也歡迎相關組織派出代表出席】。

下面新闻第1段指的“华团”是啥组织 ?其定义是什么,包不包刮马来商会 和印度商会?假如不包刮,昔加末中华公会第一个就不能出席会议。因为昔加末中华公会有团体会员。这些团体会员包不包括小商,德士公会 和鸡农公会?

假如包括。小商,德士公会和鸡农公会并不是“华团”,是“杂标”社团。

中华公会有杂标会员,有何狗屁资格说是“华团” ?又何来狗屁资个称为是“华社最高领导机构”?。但是,其总务彭天顾却在会上出尽吃奶力,口沫横飞的喊“我们华团要行动”。

喊谁不会 ?。红毛丹医院里的神经佬能喊的比他更加大声。行动呢 ?

729和平請願是繼昔加末173個華團代表在2011年柔華總就職典禮上拉起“我們要華中昔加末分校”橫幅之後,另一波的大型爭取申辦昔加末華中分校活動。(圖:星洲日報)


据我所知,关丹申请独中大集会,昔加末中华公会喊的比其他真正华团不知大声几倍。但是,只有小猫2条,拿了一条布条到大会上挂便表示令伯派了千军万马出席大集会,“大力支持”。

那 么729要在昔加末亚罗拉大集会, 昔加末中华公会,自称是华社最高领导机构又会派出几只小猫出席呢 ?我看,两个手掌能抓完。除非到场者只能排在自己的“牌子”后面。即是,73个所谓的华团的人只能站在自己的牌子后面。这样就能证明,喊的最大声的是否真 的“行动起来”。

在8日的集会之前,他们的什么法律顾问卢汉源大律师(big lawyer Lu Hon San)发了一个短讯给我,叫我和朋友大力支持8日的会议和729的大集会。我在8日的会议上要大会主席讲清楚有关会议是“公众会议”或是“私人会议”。 大会主席没答复,卢汉源大律师反而口水多过茶。

到底是集会主办当局搞错或是记者弄错。像这种集会,只要出席者支持主办当局让他们脸上有光,不会有问题。得不到支持的话他们必然是脸黑黑。

只要出现脸黑黑的局面,主办当局便会搬出令棍话说“你没有权利讲话”。

也就是这个原因,我故意支持春秋慈善社主席邱瑞虎的建议通过成立华仁中学分校。主席立刻说“你不能附议”因为你不是华团代表。难道其他的出席者,他们的团体有议决“你代别我们出席会议” ?

我本来要请大会主席一粒够够的。怎知,他三两下便宣布散会。不然会有他受的啦。

为什么不能附议 ?。公众会议出席者有份。这难道就是华社领袖处理问题的方式吗 ?主席当时并没有声明“只有收到邀请出席会议者有发言权,其他人请离席”。由此可见,没有收到“请帖”的团体或公众别参与729。大家站远远看戏。

由此可见,2012年7月8日假春秋慈善社招开的是一个“公众会议”。出席者便有发言,建议,附议和表决权。

要开办华仁中学昔加末分校去叫那些社团负责人带了印章来盖什么 ?又向谁请愿 ?

本月8日的会议上主办单位没有报告“华仁中学董事部已经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开办昔加末华仁中学分校”。大家所能推则的答案是,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到8日也只不过是“喊”而已。华仁董事部根本还没有向教育总监提出“申请开办昔加末华仁独中分校”。

还没有提出申请便喊“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徐來興吁昔華團出席729請願。又叫那些团体“盖印,盖印”。盖印是做什么 ?当然是“请愿”啦。向谁请愿 ?当然是教育部。这样对吗 ?

昔加末的华团假如认为要开办华仁中学分校,初步的“请愿”应该是向华仁独中董事部提出。假如华仁独中董事部申请分校被教育部否决后才向教育部提出“请愿”。这才符和程序。

他奶奶的,我们的1996年教育法令明明就白纸黑字的写在下面,怎来个乾坤颠倒处理问题 ?是不是有“特别议程”?

All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to be registered。
79. (1) Subject to the other provisions of this Act, every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be registered under this Act.

(2) An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under this Act shall be made to the Registrar General in such manner as may be prescribed.

(3) The Registrar General may impose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he deems fit when registering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under subsection (1).

Register
80. The Registrar General shall keep or cause to be kept a register of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in such form and manner as may be prescribed.

Provisional certificates of registration
81. (1) Pending investigation on an application made under subsection 79(2), the Registrar General may, in his discretion, issue to the person who is to act as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r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 provisional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in such form and subject to such conditions as may be prescribed.

(2) A provisional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issued under subsection (1) may at the discretion of the Registrar General be revoked at any time by notice in writing served on the person to whom the certificate was issued.

Registration
82. (1) Without prejudice to section 81 and subject to subsection (3) and section 83, the Registrar General shall, upon an application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duly made and after such inquiry as he may think necessary, andupon payment of such fee as may be prescribed, register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nd issue to the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r to the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a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2) The chairman of the board of governors or any other person responsible for the management of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shall cause a copy of the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issued under subsection
(1) to be kept exhibited in a conspicuous part of the premises of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3) The Registrar General may impose such condi-tions precedent to registration as he deems fit.

连申请书都还没有呈上去,你他妈怎知道教育部不会批准 ?这样就来个“729请愿大集会”有没有他奶奶的过分一点。

人是有自尊的。你他妈连申请都没有提出便先来个公开“729请愿大集会”向令伯下马威。这根本就是给令伯好看。你没有提出申请便给令伯好看,令伯就不会给你好看。

难道华仁中学董事部不懂这个道理 ?或是那个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不知道这个道理或是不懂必须先提出申。

别来告诉你令伯“我们不会看教育法令”。假如是这样,请问委任一个法律顾问卢汉源大律师是干嘛的呢 ?难道是用来排场,表示“我们的阵容可是有大律师(Big lawyer)的咧”。或是用来排排坐吃果果的呢 ?

没有提出申请便叫那些团体盖印盖印请愿,又要来个729请愿大集会分明是“示威给令伯看”。你给令伯好看,令伯就不会给你好看吗 ?当年林连玉犯的错误今天何必重开“卡美拉”拍旧片 ?

造假如能成功,那个不认祖的陈平老早就当上了马来亚的第一任元首拉。第二任元首是牛头党的大阿哥头。

不要忘记1996年教育法令第86条文是讲什么。有关条文说:-

Prohibition on advertisement, etc.
86. (1) No person shall promote an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whether by advertisement, prospectus, brochure or otherwise, unless th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 has been registered or a provisional 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 has been issued under subsection 81(1).

(2) A person who contravenes subsection (1) shall be guilty of an offence and shall, on conviction, be liable to a fine not exceeding thirty thousand ringgit or to imprisonment for a term not exceeding
two years or to both.

上 面86(1)条文的“promote”是不是指“发起”。再者,教育法令第84(e)是不是说【 that a statement which was false or misleading in a material particular has been made in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这84(e)也可能是开办华仁昔 加末分校的致命伤。从去年昔加末便有华社领袖喊“我们要开办独中”。今年呈给社团注册官的常年报告并没有议决案(minit mesyuarat)说要求开办独中。但是,为什么请愿书上又有有关社团的盖印请愿 ?。社团注册局不会是死人当的吧。

原来申请开办独中是【false or misleading in a material particular has been made in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pplication for registration】;

我很怀疑30年前的所谓“复办昔加末独中”也是喊爽的,并没有正式提出申请。因为华社没有人看过那份申请书,也没有看过被否决的信。

这一次大概又是喊“狼来啦”。不然为什么还没提出申请便先招集请愿大集会 ?这可是乾坤颠倒的行为。

因此,我的看法是,假如昔加末华社真的要开办一间独中参加729的请愿大集会是没有意思的。反而会伤害教育部的自尊。因为还没有提出申请,谁知道结果是“批准或否决” ?

即使去敦符国荣博士大帝庙里下童问敦符国荣博士大帝“申请在昔加末开办华仁独中分校会得到批准或否决 ?”。敦符国荣博士大帝也不可能给正确的答案。假如能,倒不如问他下一期多多的几千万彩票会开那6个号码不是更好吗 ?

假如不被批准,教育部便必须给“不批准的理由”。在教育法令下,不批准的理由才有7项。除了教育法令第84(d)项,即是“昔加末的教育设备已经足够”。其他的理由不可能存在。因为教育法令已经明文“规定”不批准的7条理由,便不能找来第8条理由。

即使教育部动用教育法令第84(d)项否决申请,也还有21天向教育部长上诉的机会。这时侯才来“请愿”也不迟。假如政府被换了,新政府为了坐久一点,你说他们会否决或批准呢 ?

下面的新闻说【申辦華中協委會沒政治色彩】根本是讲令。棍。话。所有关系到“公众问题”便是“政治”。公众问题怎能脱离政治 ?这和女人没有怀孕会生孩是同等的令。棍。话。

我并不反对开办任何的学校,包括独中。但是,我绝对反对华社领袖抓华社来当客家人讲的“太令輁”。为什么还没有提出申请便向教育部“示威” ?。

所以,你们认为参加729的“请愿大集会”是对的吗 ?那些发起729大集会的人表面是“请愿开办华仁中学分校”事实是否如此 ?。他们口讲没有“政治”。那里能买到一架可以用来“照人想什么”的机器吗 ?有的话就拿来照一照他们的脑子是想申么。

我记得30年前,即是1982年的大选,董教总喊的口号是“打进国阵纠正国阵”。怎知,打是打了进去,董教总的许子根和郭猪正都升了官。可是,他们不但没有纠正国阵,反被国阵救了。30年来,董教总有承认他们是喊口号吗 ?。

今天,昔加末华社又听到了口号“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可是,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连提出申请开办华仁中学分校都没有行动,竟要华社当“太令輁”替他们行动。

假如昔加末华社真的希望能有一间独中,那就先开会通过“邀请华仁中学在昔加末开办分校”的议决案。然后把议决案呈给华仁中学的董事部。再由他们向教育局提出申请开办分校。

请问昔加末华团有向华仁董事部“请愿”吗 ?假如没有,华仁中学董事部要用什么令棍向教育部提出在昔加末开办“华仁分校”????。



由:敦符国荣博士著
201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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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徐來興吁昔華團出席729請願。

星洲日报大柔佛报导2012-07-07 11:26
1.(柔佛‧昔加末6日訊)昔加末申辦華中分校協委會於7月8日和縣內社團交流,籌委會主席徐來興呼吁本地華團基於華教大目標,踊躍出席交流會及匯報各自動員出席729和平請願的人數。
笔者注:昔加末县何来73个“华团”?假如连小贩和德士公会也算进去。请把回教党也算进去。
2.他表示,本月8日下午2時在亞羅拉春秋慈善社舉行的交流會,將和縣內華團討論729和平請願的形式,而昔加末華社若踊躍出席729和平請願大集會,將反映出華社熱切要一所獨中的共同心願。
笔者注:要独中就提出申请。还没有提出申请喊什么令棍 ?
3.“球在昔加末華社腳下,現在是行動取代口號的時候,只有眾志成城才足以決定是否可以實現申辦獨中的意願。”
注:球华社踢,进了龙门,2012年7月8日不敢出席会议的华社领袖便出来领奖是吗 ?他们是几个老豆打种生的 ?
申辦華中協委會沒政治色彩
4.他表明,申辦華中協委會純粹是從教育作為出發點,由華團發起和推動,沒有任何政治色彩。
笔者注:所有的公众事务就是“政治”。所有的饭都是米煮出来的。只有由红毛丹神经院偷跑出来的才会讲“我吃的饭没有米的成份”。原来他是吃“米田共”。是米的副产品。
5.708華團交流會的邀請函已經發給昔加末縣內大部份華團組織。
6.他表示,沒有及時收到邀請函的單位,協委會也歡迎相關組織派出代表出席,因為華教事業是屬於大家的,必須動員整体力量集思廣益。
7.他透露,708當天出席除了本地華團,華仁獨中董事部和柔州各地的董教組織代表,也會到來和昔加末華團分享經驗,希望本地的華團能夠熱烈參與。(星洲日報/大柔佛)
笔者注:来分享什么令棍经验 ?全柔佛州有经验和成功开办分校的独中是宽柔。去向他们请教吧。他们当年好像并没有主办什么令棍大集会“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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